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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公开信息才能消除“谣言”

2012-07-10 07:27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6月30日,天津蓟县县城莱德商厦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伤。当地政府正在进行善后工作。另从公安部门获悉,近日,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根据已查清的相关事实,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造谣传谣者进行了处理。(7月9日北方网)

  又见处理“造谣者”。可是,何谓“造谣”呢?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难免有网友“误传”,将碎片化信息当成全部事实,或者放大事件的疑点,一般而言,这并无主观恶意,也非故意“造谣”,只要政府让媒体自由报道,而非自说自话,所谓谣言,自会烟消云散,又何必急于处理“造谣者”呢?而“谣言”,又何尝不是对真相的倒逼和渴望呢?

  有一个著名的谣言传播公式,即谣言的传播强度=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蓟县大火引发公众高度关注,政府若是“捂盖子”,会导致事件越抹越黑,而官方通报的“惜字如金”满足不了民众知情权,会给大家留下许多想象和质疑的空间,“小道消息”就会满天飞。政府在迁怒于“造谣者”时,有没有想过谁才是真正的谣言催生者呢?

  所谓“谣言止于智者”,不只是在提醒民众要提高辨别能力,更是在告诫政府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应对能力。曾有人总结出一个办法,说政府要主动讲、及时讲、准确讲、反复讲,这当然比“沉默是金”要强,但在我看来,还是少了两个关键点,就是让事件当事人讲、让多家媒体讲,这比政府自己站在台上讲强多了,也更能赢得民众信任。如果政府当起了“麦霸”,并通过处理“造谣者”让民众噤若寒蝉,又如何让民众相信政府不是在“造谣”呢?

  回看蓟县火灾事故,如果当地政府欢迎媒体图文并茂地报道此事,遇难者家属和在场民众可以现身说法,民众能在网络上、微博上自由讨论此事,还会有那么多“谣言”吗?而个别网民到底传播了什么信息,受到怎样处理,依据的是哪条法规,当地政府也要给个详细交代,让大家看看“谣言”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公开有限的信息其实是在封锁信息,在信息时代这是愚蠢之举,希望蓟县政府能更加相信群众的眼睛,用公众信服的真相来告慰逝者,安抚生者。(韩青)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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