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县三义镇政府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债主刘梦夫先后向蒙城县及亳州市法院起诉。2011年,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镇政府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欠款21.5248万元及利息。随后,双方却“达成和解”:首次偿还14059元,余款按每年3万元“分期还清”。(7月8日《中国青年报》)
债主刘梦夫赢了官司,却品尝不到胜利的喜悦,还要继续为分期还债能否如期兑现忧心忡忡;三义镇政府输了官司,可丝毫没有失败者的苦涩。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给饭店经营者带来了损失,给政府形象蒙上了阴影,到头来竟然毫发无损,没有一个官员为此付出代价。更让人焦虑的是,“一还了之”几乎是类似事件的共同轨迹,如此高收益、零风险的白条成本,怎能吓退某些大吃大喝的官员?
政府部门打白条,有饭店经营者的原因,一方面希望细水长流,背靠政府这棵大树好乘凉,另一方面也担心不接受官员打白条可能会有更大的经营风险。不过,主要原因还在于有制度层面的漏洞存在,让官员敢于“只管签字打条、不管掏钱付账”,导致“打白条”式的官方赊账屡禁不止。
首先,现有约束公款消费的政策规定,抽象的道德倡导性内容过多,具体的消费标准和责任追究等太少。有必要对此进行细致具体的界定,给公款吃喝设定财务上限,包括每餐上限和总额上限,凡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埋单。只有将“公务行为”和“个人责任”的范围、内容等划清界限,泾渭分明,才能让官员心有忌惮,口有遮拦。
其次,推动财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治理公款吃喝打白条的最好方法。如果每一次吃喝费用、吃喝之人和吃喝菜单等信息都能曝光于纳税人面前,如果每一笔财务预算及报销能在阳光监督下透明运行,官员就不敢在白条上上演“签字秀”。
此外,探索国家赔偿。17年白条分期还清,不能不说是一个黑色幽默。考虑到通货膨胀、时间成本等因素,即使如期兑现,债主的利益已经大大缩水。对于这种情况,不妨尝试通过国家赔偿先行还清欠债。这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利益,挽回政府形象,同时,有关部门还可事后根据责任认定,向官员进行追偿和问责。(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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