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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来临警惕游泳池成为“传染源”

2012-06-27 08:13 来源:南方都市报

  4岁女童小莉(化名)频繁抓挠下部,父母带其到医院就诊发现竟患上了淋病,百思不得其解,医生判断为游泳时传染。24日,记者从宜昌市妇幼保健院获悉,目前因为游泳感染妇科病的女性持续增多,其中不乏女童。(6月26日《三峡晚报》)

  游泳池传播疾病并不少见,去年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就曾对北京部分游泳馆暑期营运情况作了调查,发现存在水质混浊、对传染病菌“把关”不严、余氯超标等诸多问题,对游泳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健康池”正在变成“隐患池”,而这种情况在全国比较普遍。同期,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朝阳区和西城区两家游泳场馆进行“随机抽检”,分别发现设备设施问题和水质问题,抽检不合格率为100%。湖北宜昌女童小莉的遭遇,不过是其普遍性的又一个例证。

  公共游泳池,水既是休闲消暑的介质,更是疾病传播的载体。控制病源的侵入和保持池水的洁净,是保障健康的关键。在游泳池水令人纠结的问题中,一方面,庞大的营运成本成为了透支游泳池“健康”的杀手。一个标准游泳池约2000立方米,虽然各地用水价格不等,但一池水的成本在0.8万至1.2万元之间,而这笔费用还未包括电费和人工费、消毒药品费等。游泳馆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多半采取循环水,受制于水量更新与循环消毒的影响,成本上的算计带来了健康的隐患。

  另一方面,管理上法规的空白也为监管带来了不小难度。游泳馆等场所营运涉及多部门管理,九龙治水通常带来谁都不管的局面。同时,对游泳池水的安全缺少了细致严密的限制标准和处罚措施。一般情况下水质不合格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更为关键的是,对于游泳者健康体检和入池前的消毒把关,由谁来监督与实施,缺少了刚性的制度约束。

  游泳的问题也是一个民生命题,它如同一根挑子,一头是公共安全,一头是公共卫生。游泳池的正常运营,合理地释放居民游泳的需要,对避免野外游泳溺亡的悲剧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重视公共游泳场所的开放,要警惕游泳池成为“传染源”。一方面需要从政策的层面,给予游泳场馆运营准公益性地位,在确保健康的前提下,核清运营成本,适当提高价格,并对经营给予一定的补贴;另一方面要明确场所卫生安全监管的责任和主体,建立游泳池换水、消毒、游泳者体检等卫生管理流程,并加强日常的监督与检查,给每个游泳者一池洁净的清凉,不要让居民在野外游泳不安全、池内游泳不健康的纠结之中郁闷一个夏季。(木须虫)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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