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告显示,中国职场人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66个小时,另有30.3%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最长达16小时。(6月24日《工人日报》)
8小时工作制,工作却远远超过8小时。“三成职场人日工作10小时以上”,悲怆事实背后是权益的双重侵害:一是自主劳动权,二是加班收益权。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至于加班而不发劳动报酬,更是赤裸裸的资本掠夺。
此前有媒体称,中国已成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每年有60万人因过劳导致死亡。按照经济学家的说法,“过劳死”与高速经济增长相伴而生。换言之,“被加班”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
逢年过节,媒体都会为公众盘点一下纸上画饼的“加班费”。遗憾的是,“被加班”已成为社会生活高速链条上的一个齿轮,加班费与自由加班的权利,基本是过过嘴瘾的游戏,而泛滥的“加班文化”还时常成为对劳动者“奉献精神”的诡异赞美——越加班,越光荣,累死在加班岗位上的竟成为“模范”。市场价值与劳动观念异化若此,人文宜居的慢生活还会从天上掉下来吗?(媒体人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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