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禁毒宣传新增了“毒驾”危害一项。6月22日的活动现场,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毒驾入刑”正在加紧调研,有望尽快出台。
人们说“酒驾猛于虎”,实际上“毒驾”也是猛于虎。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驾”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现实中,“毒驾”数量不在少数,仅今年3月以来截至5月底,各地共发现客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692人,注销驾驶资格127人;发现货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744人,注销驾驶资格108人。同时,“毒驾”造成的重大事故屡见不鲜。
其实, “毒驾入刑”有相应的法律基础和他山之石的借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目前,欧美大部分国家都已制定法律惩治吸毒驾车行为。(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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