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理者来说,改变公共服务中的“身份藩篱”现象,关键是更新治理理念,把公正、开放、包容的追求放在首位
近日的一些新闻,放在一起读别有感触。
一类是凸显“门槛”的。在北京,实名出租公共自行车进行试运营,但服务对象须有北京市户口。在杭州,新颁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想申领居住证须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另一类是消除“门槛”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让外来务工人员也有了租住公租房的机会。
公共自行车,因为户籍限制,让“公共”有些缩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因为学历限制,让“服务”打了折扣。对此,有网友感叹,租赁保障房都打破户籍限制了,为什么租公共自行车反倒念起了紧箍咒?
类似现象在社会生活中还时有所闻。诸如招聘资格、落户限制、就学条件、贵宾席位等,把原本属于共享的公共资源和权益,按照各种身份标签进行再分配,其中暴露的问题值得反思。
诚然,由于供需矛盾尖锐、政府财力有限,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做到人人满意、个个高兴显然并不现实,实现有质量的普惠也需要一个过程,比如北京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已经承诺,试运营后会逐步放开,服务对象将由本地人覆盖到外来务工人员乃至旅游人口。但问题在于,只有在公正的治理规则下、公平的资源分配中,人人共享才会有坚实基础。
如何把握公共治理中的“公正”?有学者指出,这需要接受“无知之幕”的检验——判断一项决策是否公正,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大家放到一个幕布后面,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走出这个幕布后是什么角色。这样的好处是,大家不会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给出不公正的意见,也不会去谋求不必要的过多利益,保证最弱势的角色能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
走出“幕布”,你可能是本地人,也可能是外地人,可能是大学毕业生,也可能是大字不识一筐的人,这时候,你还会把本市户口作为拿到公共自行车钥匙的条件吗?会把高中学历作为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吗?这就是转变思维方式带来的观念变化。
对治理者来说,改变公共服务中的“身份藩篱”现象,关键是更新治理理念,把公正、开放、包容的追求放在首位,在人们权利意识高涨的背景下寻求新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习惯性地依赖户籍约束、条件准入、区别对待等老办法,换取管理上的“便利”和“效率”。
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是包容性发展的根本目的。实现这一目的,需要长期的过程,但更需要从一开始就在公平正义、开放共享的轨道上运行,扫除由于区域差别、城乡差距、经济条件等造成的现实障碍,让社会管理者的思维更为开放亲民,让社会成员的心态更为理性豁达。正如北京公共自行车可在全市通存通取,人们期待,用社会公正之轮驱动的公共服务,不断打破身份藩篱,实现全国的“通存通取”。(尹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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