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发布。报告称,国内81个市政府,达到财政透明平均水平的仅43%。81个城市财政透明度及格仅7个,及格率为8.6%。(6月12日《中国经济周刊》)
81个市政府中,勉强及格的还不到1/10,而达到财政透明平均水平的仅占43%。在这样的数据面前,说市级财政处于“半透明”状态大约不算苛刻。如果财政信息外面罩着的是一块透明玻璃,除去尘埃当然就可以实现透明的效果。但是,如果这原本就是一块“毛玻璃”,无论如何尽力地擦拭,也不可能呈现出全透明的效果来。
毛玻璃换透明玻璃,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才是根本办法。其一,财政透明需要来自制度的刚性。并不是非要等到人民富裕了才需要财政透明,也不是“对外透明”压过“对内透明”,更不是官员的自觉性决定财政的透明度。说到底,财政透明是政府的义务。哪一级政府何时实现财政透明,需要权力自上而下作出明确规划给出时间限制。其二,财政透明需要来自制度的规范。以三公公开为例,2010年中央单位所公布的公务接待费,最高与最低的相差居然超过1万倍。单位之间固然有规模之类的差异,但是如此惊人的悬殊恐怕还是来自标准的不统一。公开什么,如何公开,都需要科学规范的制度来约束。
当然,社会力量也是透明机制的一部分。公众或许从来都不缺乏推动财政公开的热情,但是财政问题毕竟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门槛,这就需要学术型社会组织发挥好类似科普的作用。对财政公开的内容作出科学而平易的解读,帮助公众读懂报表,让公众具备就财政问题发言的能力,这是社会组织的重要使命。
简单地说,促进财政透明的机制来自权力格局自身和社会。眼下的关键,就是尽早完成这种透明机制的建立。这才是真正的透明玻璃,换上了这样的玻璃之后,执行层面的辛勤擦拭才是有价值的。 (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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