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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苍蝇不得超过2只难道只为“吓苍蝇”

2012-05-24 07:03 来源:大河报

公共厕所苍蝇不得超过2只

  5月22日,北京市发布公厕管理行业标准,其中公厕中苍蝇不得超过2只的规定引发热议。面对外界质疑,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称不会派专员数苍蝇,规定只是行业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难道只为“吓吓苍蝇”

  从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回应的内容来看,这条“苍蝇不得超过2只”的卫生标准,其实并不可能对各处公厕严格依规实施。那么,公厕新规难道只是为了“吓吓苍蝇”?

  其实,很多地方的卫生评定标准中,都有对苍蝇数量上限的规定,苍蝇蚊子可能早就成了各地卫生状况的“试金石”,可惜的是,北京市偏偏明确说出了“苍蝇数量”并不当真,这就不免给人留下了“新疑旧惑一起议”的口实。

  套用一种时髦句式:你数或者不数,苍蝇都在那里。社会公众跟公厕新规的“苍蝇数量”较上了劲,看起来只是北京一城一域的事情,而稍作思索则不难想到,这何尝不是对各地制定相关社会管理规则的一种警醒:不管是“行规”还是“法规”,既然煞有介事地规而定之了,那就得老老实实地照此行事才对,根本无法落实的规定难免沦为摆设。

  司马童

  不必过于“抠字眼”

  一则平淡无奇的公厕标准,却因为“翩翩而舞”的2只苍蝇,成了“躺着中枪”的又一注解和范例。

  平心而论,苍蝇数量的限定,确有一种无厘头的笑点暗隐其中。“2只苍蝇”的标准虽然有点牵强,但也合情合理。这也正如一些食品标准或医疗标准里,允许一定的差错和不足在里头,而这并不会对整体的标准造成影响。

  在很多城市“一厕难求”的现实背景中,去谈“2只苍蝇”这样的标准与命题,难免会引起公众的非议与不满。

  其实,如果真的要求“不得出现苍蝇”、“不得有任何废弃物”等,这样的厕所恐怕只应天上有。如果公共政策为了避免引起争议而滴水不漏、四平八稳,实际上还远不如“苍蝇不得超过2只”般严苛清晰,更具有执行力。(邓为)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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