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近日下发文件,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按照方案,年底前,营口约有1000名相关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5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由财政全额支付。营口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货币化分房是国家的政策,每年都有。
新闻一出,又有人故作惊讶,说这是什么监守自盗、权力自肥的体现。在我看来,此言差矣,营口市给公职人员发房补不过是为了“高薪养廉”,而这也是“国内惯例”。
前几年,“广东公务员住房补贴将提至月工资18%”后,广东省政协委员唐永汉分析称,如果处理不好公务员住房问题,少数掌权的公务员很有可能铤而走险。看,这多危险,为了“挽救”这些公职人员,给他们发放高额住房补贴是很能预防腐败的。
至于有人说,为什么只给公职人员发,全营口市区区千人有补贴是不是为了照顾领导,我觉得,这是“为人民服务”的应有酬劳,“让领导先住”有何不可,营口市完全可以用吉林省辽源市环保局前局长郭东波的话回应,“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
遗憾的是,营口市没那么直白,而是拿出了上级文件作挡箭牌,说这是根据《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的通知》来的。查阅该文件,确有相关补贴规定。看来,营口市此举“合情合理合法”,而且,既然有红头文件撑腰,相信辽宁其他地方和营口也是大同小异。
最不实诚的是住建部,他们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竟表示,1998年房改之后,除住房公积金外,便不再有所谓的住房补贴政策,各种名目住房补贴的发放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抵触。但辽宁的这一文件可是明确提到,这是根据房改政策精神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住建部要真有自信,何不早日高调宣布相关住房补贴文件违反国家政策,并大张旗鼓地要求其撤销呢?而且,建公务员小区、给公职人员发各种名目住房补贴的不只是辽宁,全国各地广泛存在,对此,住建部该不会真的一无所知吧?怕的是,住建部自己也有根据本部实际情况发放的住房补贴吧。
其实,部委、地方既是一家人,就不必对媒体说两家话,以后还是加强沟通,共同唱响“给公务员发房补是为反腐倡廉”的房改主旋律为好。(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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