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格局有望被打破,监管层拟将基金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当基金业绩好于业绩管理目标上限时,管理费向上浮动;基金业绩低于目标下限时,管理费则向下浮动。
把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业绩挂钩,这是投资者多年来的呼声。不过,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对称浮动”计提基金管理费仍难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因为其存在两个明显的弊端。
一是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并没有真正与基金业绩挂钩。与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一样,基金管理费还是按基金规模来计提,只不过是在确定基金管理费率时,参照一下基金业绩而已。
二是“业绩管理目标”的确定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其合理性无法确定。不排除基金公司甚至整个基金业都把“业绩管理目标”定得很低的可能。若如此,一旦行情大涨,基金管理费率还会进一步调高,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还会大幅增加。相反,即便行情大幅下挫,但由于“业绩管理目标”原本就定得很低,所以基金管理费率下调的幅度也很小,对基金管理费计提的影响不大。
实际上,要使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金投资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固定费率+业绩提取”即可。一方面是把每年1.5%的固定费率降到0.5%;另一方面是按投资基金盈利的10%计提浮动管理费。(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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