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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生:北大岂可下指标“拿”网瘾学生

2012-05-17 14:42 来源:四川在线

  近日,北京大学多名学生反映,校方提出“网络与大学生健康成长”项目,要求对网络成瘾的同学进行排查,还给出了排查配额。(5月16日《山西晚报》)

  且不说,网瘾的定义,社会上尚无定论,一旦被“指认”为网瘾学生,客观效果却如被“指认”为“有病”;而“指认”的行为,也就如背地里打小报告,自然为明达事理的学生干部所不齿,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开始,不少学生干部都觉得报这个名单得罪人,就说班里没有这样的人,加以抵制;他们所看重的是同窗之谊,是和睦的人际关系。而也确如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教授兰林友所说:“排查的措施本身已经造成一部分人受到了怀疑,被贴了标签……已经对学生造成了心理伤害。”一旦被指认为网瘾学生,给贴上标签,就很可能会成为被孤立、被边缘化的“少数派”;而剑有双刃,力的作用相互。

  但校方却无视此举的悖谬,无视这同窗之谊、人之常情;强力推进,鸡蛋里挑骨头,下指标“拿”网瘾学生——要求必须按规定的人数上报名单,要在全校范围内招收30到50名学生。只要对现代史稍作回顾,就知“下指标拿人”曾为祸甚烈;而流毒所及,诸如报上曝光过的警方的“下指标抓人”,则必然导致冤假错案;但这样的举措居然出现在本当文明之所的最高学府北京大学,自然更是令人大跌眼镜!有,要有,无,也要无中生有,凑不足数就不行,首先就有悖于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如前所述,且不说网瘾的定义社会上尚无定论,而一旦被“指认”为网瘾学生,客观效果即如被指认“有病”,那么,顺此逻辑延伸,援用句糙话:“有病就该去找医生”;但大学生作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完全能够自理,又何劳校方无事献殷勤,“父爱主义”般热衷过度,越殂代疱,失诸偏狭?尊重学生尚且不能,又更何谈履职培养学生的独立、健全人格?

  事实上,早在去年,北大就曾拟在全校推广针对包括思想偏激、网络成瘾在内十类学生的“会商制度”,遭到媒体质疑;此次事件,也就有学生认为是“会商制度”的阴魂不散,在要借尸重还,因而继续质疑,称违背了北大兼容并蓄校风。说到这“兼容并蓄”, 只能是付诸一笑;由蔡元培先生开启,经蒋梦麟、胡适、傅斯年诸贤绵续的“兼容并包,思想自由”风气,或许早就只在传说中,或者想象里吧?! (于立生)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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