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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连环失踪案为何未能及时侦办

2012-05-08 08:25 来源:新京报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发生多起失踪案,目前已知8名青少年下落不明,其中近一年内就有6人。家属在寻找过程中发现,曾有人在孩子们失踪的区域被掳走扔进黑砖窑。另有家属称,他们将一年来已失踪多人的信息告知接警民警时,却被告知“这是造谣”。目前警方已组成专案组调查(5月7日《东方早报》)。

  从失踪家属反映的情况看,8名失踪青少年中,最早失踪于2007年,其余皆发生在去年1月份以来。且全部发生在晋城镇南门村鑫云冷库附近一个“梯形地带”,失踪时间均集中在上午9时至11时;失踪人员均为青少年,最大22岁,最小12岁。这些共性特征表明,本案有可能是同一伙犯罪分子先后实施的系列案件。按理说,当地警方应及早作出研判,尽快实施串并案件侦查。

  失踪的8人中,除一人的家属未报案外,其余7人的家属均到晋城镇派出所报了案。但只有一名失踪者家属提供了警方出具的报案回执单;除一人报案后警方前往现场勘查外,其余都未接到警方勘查的通知。这表明,报案并未引起当地警方的重视和警惕,也没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由于案发地车流交会,且无直接目击证人,案件侦破确有一定难度,但鉴于案发区域狭窄,又是系列性案件,如果深追细查,或及早采取侦控措施,总会找到一些线索。

  据失踪者家属称,他们将“梯形地带”一年来已失踪多人的信息告知接警民警时,却被告知“这是造谣”。也有家属透露,警方曾表示不希望家属将此事告知媒体。这种刻意“保密”的现象,也许是担心案件泄露会引起社会恐慌。但殊不知,这种不必要的“保密”,不仅不利于案件侦破,还容易引发更多不必要的猜测、谣言,并且不利于对现行犯罪实施预警和防范。

  这样的教训,在2003年河南平舆黄勇系列杀人案等诸多重大案件侦破中屡屡上演。试想,面对这样的系列性犯罪案件,如果能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发动民众提供线索、受害面或不至于这么大,警方破案或将减轻不少难度。

  毛立新(学者)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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