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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屁股”式的监管乱象就要刑法伺候

2012-04-27 08:20 来源:红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25日表示,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已带领两个工作组分赴河北、浙江等地,听取当地“问题胶囊”事件蔓延和发展情况,并与当地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介入事件调查,开展深挖事件背后执法监管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4月25日《证券时报》)

  毫无疑问,最高检察院针对危害群众的“问题胶囊”事件,所采取的深挖事件背后执法监管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亮剑”,深得民心,其成果以及震慑效果值得期待。

  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是涉及群众健康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民生问题,是食品、药品生产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维护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出发点、着眼点和着力点。知法不犯法和执法必履责的法律义务也要求,无论是食品、药品的生产部门,还是监管部门,都必须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

  日前,危害群众的药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又一次成了舆论焦点:一边是“问题胶囊”事件还在持续发酵;另一边又暴露出,蜜饯添加剂超标可致癌质量安全事件,再次暴露了行政监管总是跑不过媒体监督的尴尬局面。跟媒体之风捉影的行政监管,只会事后“擦屁股”的影子监管的现状,暴露了监管的不力,不仅让社会蒙羞、让民众不安,而且已影响到政府公信力甚至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对于这类失职渎职行为,理当依法、依律进行重典整治。

  近些年,之所以食品、药品领域问题频发,都是媒体在抢监管的“风头”,监管部门只是在吃媒体的嗟来之食,其实质就在于:一方面,某些企业唯利是图的心态在作祟,仅为谋一时之利,无视法律和职业规范;另一方面,执法监管部门,由于地方保护和部门谋利的驱使,存在以权谋私的灰色经济链条,也就会为有质量问题的企业,撑起监而不管的保护伞。

  面对食品、药品领域连续发生的监而不管、仅跟媒体监督风“擦屁股”的监管乱象,急需对执法监管人员渎职、失责等职务犯罪行为,依法进行重典惩处,对“擦屁股”监管,必须以“刑法”伺候。否则,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会让不负责任、只知吃喝、不知羞耻的诸多监管“老牛”去拉满目质量疮孔的“破车”,让民众笑谈,让社会蒙羞,让历史不齿。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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