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月12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正式启动,引发各方关注。《意见》要求,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外,所有公务车辆拍卖处置。对车改单位涉改人员,按职级实行限额货币补贴。实行车改后,预计公车支出将比原来节省15%左右。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说:“推进公车改革要严字当头,严控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用车补贴,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坚决杜绝车补福利化。”(4月24日《人民日报》)
从各地的实践看,公车改革的一个基本的思路在于取消公车之后,配以“货币化补贴”。问题在于,怎么补贴才算公平合理呢?补贴由谁说了算呢?改革会走样变形吗?有的论者指出:“如果改革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中都缺乏公众这一基本主体,反而变成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一种合作。那么,在没有具体的、实在的公民监督的情况下,那些看起来很美的公车改革,必将在实施的过程中,继续滋生出大量不能见光的新的潜规则。”
在笔者看来,改革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在当下特权问题和“官本位”余毒难以有效消除的历史背景下,这样的担心不是多余的。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日常工作当中,那些有求于权力者的单位和个人兴许会充分顾及公车改革后有关权力部门用车上的“短缺”或“不便”,想方设法,来个车接车送,而权力者则无需掏自己的腰包。倘若如此,所谓“货币化补贴”岂不等于变相福利化?
据报道,温州此次改革,“补贴标准分为7档,其中最高平均获补贴2800元/月,最低平均获补贴400元/月。同时,涉改单位中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机构,相关人员的公务用车补贴将降低限额标准,按相同职级的1/3发放。”(4月24日《人民日报》)可见,改革之后,不少领导干部的月收入陡增不少。也许,不知有多少官员在窃喜不已。
笔者以为,公车改革要开出灿烂之花,离不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如果不保持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那么,在诸多弊端亟待革除的、固化的现行权力体制下,公车改革的正面效应必会遭到消解,甚或有破败、湮灭之虞。看来,有必要重申一些基本的常识。
试问,公车是干什么的?毫无疑问,公车是用来办公事的。公车的配备和使用绝不能背离这一基本理念。可叹的是,有些歪理在很多人那里是深入骨髓的。比如:公车是干部身份、地位与权力的象征,公车是可以供权力者享受的,公车私用没什么大不了的。结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所谓“公车是用来办公事的”这样简单的道理不时遭到实践的“证伪”和践踏,一些怪相屡见不鲜。坊间曾有司机透露,他们单位的公车,有五分之二的时间为机关办事,有五分之一的时间为领导办私事,有五分之二的时间是为本人及其亲友办私事或跑闲车。而这一切开销,都由“公家”买单。
在制定公车改革的基本方案时,应强化组织管理与制度监督,敢于坚持原则,应不断加强执政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勇于冲破和革新显失公平的利益格局。笔者认为,所谓“货币化补贴”在按职级操作时,绝不能过度偏袒和照顾权大官大之人。对于传统体制庇护下形成的有悖公平的不当得利,要坚决予以取消和限制,而不能无原则地妥协、迁就。同时,后续监督须要加强,绝不让权力者拿了补贴又变相使用“公车”。公车改革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离不开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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