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干部的,一定要慎权、慎言、慎行、慎友,不沾那些可能引发议论的事情,不给外界的猜疑和想象留下空间
近日,一则“县长豪华坐驾违章停车,交警贴罚单却遭保安围殴”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尽管当事人和所在单位及时公开信息、说明情况,澄清了一些疑问,但它所反映出的问题,仍然值得领导干部思考。
事件的经过是:在甘肃庆阳市驻西安办事处附近的庆阳大厦,原庆阳驻西安办事处主任、现庆阳市华池县县长的司机违规停车,当交警进行处罚时,庆阳大厦的保安表示“这是我领导的车”,联手将交警打伤。
华池县委、县政府迅速通报了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表示事件发生时,县长和司机不在现场,而那辆市价70万元以上的豪华越野车,是县政府临时从企业借用的,并非县长专车。县长也出具证据,证明自己的专车是一辆帕萨特,当时正在送修。在庆阳市政府的要求下,有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市政府工作组和华池县县长本人专程赶到西安,向交警表示慰问和道歉。
到这里,事情似乎得到圆满解决,但舆论对其中不少疑团的追问尚未停止——
首先,县政府为什么可以从企业借用价值不菲的越野车,究竟是无偿还是有偿,是偶尔为之还是常态?其次,据华池县委、县政府的通报,县长是去西安参加“西洽会”的,可为何事发时县长却在其西安的家中?再有,事件发生后,为什么县长于当天即匆匆赶回华池,到第二天才折回“路途较远”、有必要借用越野车才好走的西安,“代表县政府”向交警当面致歉?
复述这些疑问,并非不相信当事人的申辩和有关方面的解释,更不是根据怀疑进行“有罪推断”。这里想强调的是,华池离211国道并不算远,去一趟西安,即使一般的车不好走,也不一定要向企业借用越野车,而且是一辆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华池形成强烈反差的高档越野车;既然事发第二天有必要去看望受伤交警,县长就最好是当天赶赴医院及时道歉,而不是跑回华池,待县委、县政府开完紧急会议后才折回西安;既然县长在庆阳驻西安办事处当过十几年主任,就更有责任叮嘱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打消他们为了“领导的车”跟交警执法冲突的任何念头。
也许有人会说,现实生活中,不乏比这严重得多的情况,遇上这样的事情只能怪当事人倒霉。这样的认识值得商榷。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当干部的,尤其是为政一方的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时时刻刻警醒自己,慎权、慎言、慎行、慎友,一言一行,不和那些可能引发议论的事情沾边,不给外界的猜疑和想象留下空间。
这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而决非苛求。恰恰是因为现实中“不乏比这严重得多的情况”,领导干部就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改变一些干部在群众中留下的不良印象。既然有“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说法,领导干部就更要洁身自好,离“河边”远些、再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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