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冯某、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谢某、民警李某等人因涉嫌钓鱼执法,被湖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处三人“犯滥用职权罪”。而犯罪原因居然是由于刑事侦查大队前三个月办案情况一直处在全市倒数,且该局规定,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要被罚款300元并予以诫勉谈话,仍无进展的调整主要领导工作岗位等。(3月23日大河报)
发现警方案子有问题,及时甄别出是钓鱼执法,不护短并提起公诉,要为三门峡检察部门叫好。而三门峡森林警察为自保而钓鱼执法,也是既可恨又可怜。
人民警察为人民,在警局内部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的考核,对案件侦破率进行排名,并问责治庸治懒,适当进行处罚,肯定能提升下属警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给当地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氛围。这些是应该得到社会褒奖的,但三门峡森林公安局却念错了经。
其实,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只要排名,就有左中右,就有369,就有第一和倒第一。刑事侦查办案情况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即便辖区各警局结案率都达到了98%以上,还是要有倒数第一,还是有人被诫勉谈话,被经济处罚。在这样的的考核机制下,三门峡森林警察为自保而钓鱼执法,多少给人一种既可恨又可怜的感觉。
三门峡森林公安局办案情况一直处在全市倒数,按道理三门峡森林公安局就应该振奋精神,见贤思齐,抓紧办理积压案件,缩短名次。不料该局却进行钓鱼执法,设局增加新案,这显然是南辕北辙,不利于提高结案率等指标的提升。由此更让公众对三个月一排行的办案情况产生质疑,究竟是啥指标让下属领导如此为难?继而让人很想知道“办案倒数第一”诫勉谈话究竟谈的啥?
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保一方平安,没有案件恰好证明当地警察治安工作成效突出。而刻意去追求所谓的破案率,或者其它情况,必将与警察的神圣职责相左,最终为社会和公众唾弃,更无培养出一支优秀的人民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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