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向深水区的破冰之举,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破题之作。笔者欣闻,北京市近日出台政策,首次明确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考核结果与晋升和待遇挂钩,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辞退。
在很多人看来,当上公务员就等于端上“铁饭碗”,随着北京市等一些城市陆续推出在公务员管理和使用方面的一些创新做法,这种局面有望被打破。一些地方推行的政府雇员制、公务员聘任制等制度,也在不同程度上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一年一度的公务员招录,也不同程度上出现了热度“拐点”,万人挤独木桥的现象逐渐被打破,公务员便是“铁饭碗”即将成为历史和过去。
通过加强平时考核,使公务员不再舒舒服服地捧着“铁饭碗”,这原本是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责在岗位奉献的创新实践。但是,有了考核工作的意见,不代表就能真的取得实际的效果。
其一,所谓的“出现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两次以上的等八种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以及“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行政告诫;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等这些规定,能不能进行科学的量化并硬化,还是一个未知数。谁能保证不会出现“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两张皮现象。
其二,平时考核究竟在年度考核中能占多大的比重,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众所周知,公务员考核,往往是重年终、轻平时;重成绩、轻表现。平时一些公务员队伍中表现出的推诿扯皮、拖拉涣散、行政不作为等,常常会被轻描淡写或不予追究。有些部门或单位根本没有平时考核这一说,即便有了平时考核,也是被概念化、形式化,并没有真正的记录在案。很多被投诉的,也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其三,执行的力度到底能有多大。是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一律执行,还是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公务员真的违规违纪了,是不是就一定被问责并确定为“不称职”,所谓的连续两年“不称职”,又能有几人能撞上。一些部门或单位平时就松松垮垮,到年度考核的时候,又怎么可能认真得起来。
其四,在考核工作中的长官意志能不能很好得到规避。一切以制度管人、管事,是依法行政的题中之意和必然要求。但是,在少数单位或部门,唯领导是瞻,看领导眼色,凭领导主观臆断行事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就连所谓的年度考核,谁能得优秀,谁该得优秀,也不一定是考核办法说了算,而往往是领导说了算,名额分配、比例安排,常常被套上特权的枷锁、长官的意志。如此一来,“不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如何能保证是真的客观公正呢。
不看广告看疗效。再好的制度、再严的规定,也必须落到实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公务员“铁饭碗”,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是说有了一个意见、一项规定,就能立马实现的,我们切忌见风就是雨,夸大其词;更忌画饼充饥、纸上谈兵、自我陶醉、自说自话、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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