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春梅/画
在腐败的暗道中,“司机腐败”正寄生于权力的“黑洞”潜行着,由于对权力监督不力,“夫人腐败”、“子女腐败”、“秘书腐败”之外,“司机腐败”乃至“原司机腐败”正大行其道——
据3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3月14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女巨贪杨秀珠”原司机杨胜华提起公诉,指控杨胜华涉嫌贪污2700余万元,挪用资金4300余万元,挪用的资金大部分借给当时妻子胡洁的公司。
事实上,这几年来,“司机腐败”案例已经层出不穷——据报道,2009年9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吕伟强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吕伟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吕案之所以受到如此大的关注与他的特殊身份密不可分。他曾担任丽水市某领导司机多年,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以“领导司机”的名义,以虚构工程招投标、与他人合伙做外贸生意等各种途径,累计非法集资超过2.6亿元,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司机吴军共同收受人民币191.55万元,其中吴军收受人民币36.8万元,并为杨秀善窝藏赃款10万元。
“拉大旗作虎皮”,无疑是“司机腐败”的显著特征,但与上述案例截然不同的是,杨胜华案又有其特殊的警示价值。很多“司机腐败”案,案发时司机还是那个领导的司机,但杨胜华显然就不同了。文化程度为高中的杨胜华曾是杨秀珠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时的司机,但后在杨秀珠的帮助下被提任为国有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这两家国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杨胜华被指控涉嫌贪污2700余万元,挪用资金4300余万元,都是杨司机被提拔后犯的事。
领导的司机被提拔为“某长某官”的事例显然不是新闻了,如果领导的司机确实是人才,领导在工作中发现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将其提拔,显然也是好事。但在选拔干部的不正之风盛行的今天,我们要诘问的是,领导的司机被提拔,有多少是经得起严格考量和深究的?
“女巨贪杨秀珠”原司机杨胜华腐败案,恐怕就是一只很好的解剖“麻雀”——从一个领导的司机,能摇身一变、青云直上,掌控当地两家国有公司,难道仅仅是“用人失察”那么简单吗?杨秀珠后曾任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分管城建)、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而她原司机掌控的当地两家国有公司,恰恰是城建领域的,虽然没有太多的细节能佐证“女巨贪”杨秀珠当初是如何全力把司机扶上马的,但其中用人的任人唯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乃至可能窝藏的腐败,已经清晰地暴露出来了。
显然,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参与作案,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从“司机腐败”到“原司机腐败”,深刻说明,以是否与自己“同线”、“同路”、“同圈”为衡量标准,以关系的亲疏而不是以德能勤绩廉来决定干部职务职位的取舍,或者指令、纵容、放任、默许、暗示提拔任用身边工作人员等的干部选拔不正之风,在官场是有一定市场的,而因为任人唯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后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伤害,更是意料之中的。“女巨贪杨秀珠”司机何以“鸡犬升天”并也“成长“为巨贪?值得有关部门深刻反省,并及时亡羊补牢,以免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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