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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零钱发工资”培养银行“惰性思维”

2012-03-16 14:05 来源:光明网

  3月14日,商丘市公交公司员工徐吉祥手提10多斤重的塑料袋,袋子里装的都是成捆的1元纸币和硬币,他这样领工资已经有12年了。据了解,该公司1000多名员工每到领工资时,都要提着个袋子装零钱。(3月16日《东方今报》)

  “商丘市农业银行京港支行一负责人说,受理存零钞业务确实太麻烦,50万元的零钞,估计一个星期也点不完,还要专门给他们开设一个窗口。”零钱太多银行不给存,职工工资只能发零钞。可见,零钱发工资是公交公司与员工的的无奈之举,同时也暴露了银行的“惰性思维”。

  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既然作为商业性质的银行,面向全社会吸收公众存款,那么就应该肩负起吸收公众存款的社会责任,以一个点钞太麻烦为理由,来拒绝以零换整,显然在情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在法律层面上,银行作为要约人,面向全社会吸收公众存款,公交公司作为受要约人,在符合银行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前来存款,显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存款情形。那么,银行就应该履行相应的存款服务合同,而不是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来拒绝公交公司的零钱存款,一旦拒绝,显然是一种合同违约。

  在于情于理于法的层面上,银行是没有任何理由或者借口来拒绝公交公司的零钱存款的,零钱发工资暴露的就是银行的监管漏洞。这些监管漏洞一旦培养了银行服务的“惰性思维”,那么,零钱发工资的“悲剧”还将不断上演。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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