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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101条准则能训练出师德吗

2012-03-16 11:15 来源:东方网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遇到家长送礼不好拒绝时,不妨旁敲侧击,举一些案例来作为挡箭牌,比如最近我们学校这些事情查得挺紧的,某某校长就是因为收礼结果丢了位子,千万不能在关键时刻让人误会……”;“办公室不要放丈夫(妻子)孩子照片”, “不能穿带洞的毛边牛仔裤”…… 广州的师德规范书籍近日举行首发仪式,以上就是书中对于老师“婉拒收礼”等行为规范的指导。(《广州日报》11月30日)

  虽然广州市教育局思政处副处长负责人认为,读本仅是行动建议给老师参考,并非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老师也可以按照自己的风格有个性化地发展。然而,由政府部门举行首发仪式,以及书籍明确提到“师德规范”,还是让人担心,这一以参考建议为名出笼的指导书籍,在实际推广、运用中,会不会变为教育部门考核教师师德的“标尺”,慢慢具有强制性色彩。

  客观而言,相比教育部出台的、原则性的教师师德规范,广州市的这一师德规范读本,为教师提出了十分明确的建议,可以帮助一些教师解决工作中比较棘手的问题。也正是由于如此,这一读本,就容易变为师德规范的“评价手册”,在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教师师德进行评价时,可能沿用这本书中的101条准则,形成“观测点”。——某老师办公室放有妻子和孩子的照片,师德不合格;某某老师有一次穿了有洞的牛仔裤,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如此一来,教师就被“修剪”为一个标准化模式,这101条准则,就成了紧箍咒。

  教师要有师德规范,但师德规范,本质是行业规范,应该由教师群体协商制订,共同遵守。由行政部门制订教师师德规范,如果没有广大教师的参与,并行使重大话语权,那么,就不利于开展自主教学,也由此影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我国教师师德近年来屡屡遭遇社会质疑,教育部门也有迫切提高教师师德的愿望。但提高师德,必须针对导致师德下降的原因。在笔者看来,行政未经教师同意,设立诸多不合理的行政指标考核、评价教师,行政评估和评审在教育系统过多,让很多教师被非教学工作任务折腾,以及学校没有建立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造成教师责任不清、师生关系异化、家校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之一。因此,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改变当前的办学环境,尤其是,如果行政部门依旧采取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那么,表面上看,行政部门是如何的重视师德,但极可能适得其反。

  师德规范不是技术活,教师的行为规范按准则一板一眼做了,不见得就是合格的教师。更何况,这些准则如果没有得到教师群体的认同,并约定遵守,那么违反它并无内在的心理障碍,换言之,完全是一种“他律”,是外在强制,其实与道德与否无关。良好的师德,需要教师充满爱心,保持教育的良心,而这需要教育自主的空间。

责编:万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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