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杨街道办事处的赵村逸夫小学,2010年5月投入使用。然而,按照大多数村民和小学生的说法,学生们在进入逸夫小学学习仅仅两个星期以后,就被告知需要返回原来的校舍学习,逸夫小学另有他用。如今,学生们依旧在原来老旧校园内上课,赵村逸夫小学的校址已经是当地一家为两个品牌的汽车提供4S服务的营业机构。(2月20日《新京报》)
一所依靠慈善捐助修建的小学,却被村委会租赁给一家4S店,成了村里重要的经济来源,本身就是一出值得社会关注与思考的事件。事件遭媒体曝光后,当事村委会给出的解释是学校周边的出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在修建逸夫小学时,村里欠下了建筑队部分费用。所以村委会作出了将小学暂时出租、所得金额偿还欠款的决定。
坦率地讲,这样的解释十分牵强,经不起推敲。如果说现如今担心学生的安全问题,为何不在修建学校伊始就做好规划?要么在远离国道的地方修建,要么在老旧小学的基础上直接翻新,都是不错的选择。但直到学校建成投入使用,村委会才想起来在这里建小学实在不应该,才决定重新翻修老旧小学。从新小学建成投入使用不到两周便被租赁给4S店,显然不单单是为了学生的上学安全。
另一方面,村委会强调是为了还工程款,这倒不是不可能。村委会的记录显示赵村逸夫小学2007年4月动工、2009年年底建成,总投资190.6万元,目前已结算186.6365万元。其中,逸夫教育专项资金25.4365万元,渭南市交通局争取28万元,村征地提留款预留金133.2万元。这表明,即便村里欠工程款也不会欠太多,用得着把学校租出去吗?根据报道,校舍是以10年期限175万元的租金被出租,难道还工程款需要这么多钱?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为学生的安全考虑或许可以解释一部分家长的担忧,但联系到出租学校可为村里创造的每年十多万元的收益,很难让公众相信这是为了学生才不得已被采取的行动。归根结底,村委会是把依靠慈善款建成的学校当做了村里的私财,认为可以用它来为村里创收,而忽视了建造这所逸夫小学的根本目的——改善学生的受教育环境。这些能力和手段,大概就是村委会权力不受约束、利益冲动没有边界的具体表现了。
毋庸讳言,在村委会的日常工作中,“官本位”思想还是有较深的生存土壤。一些村干部往往将村里的事物看作村委甚至个人的私财,拥有极大的支配权力。一旦认为其中有利可图,就会动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自己认为天经地义的事。在赵村的村干部看来,利用新修建的学校出租牟利要比让学生上课能够获得更多收益,毕竟学生不能在新学校上课还能在旧学校上课,但一个上百万的合同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此外,赵村对于逸夫小学的管理还提出另一个问题,即慈善捐助款如何才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教育法明确规定,捐赠的财物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赵村村委会任意出租逸夫小学,正是由于相关的监管措施不到,没有外部监督机构,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采取任何强制监管。因此,如何明确权力边界,制定更加严厉的捐款使用管理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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