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发布了《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录最大的看点是入选的全部为自主品牌车型,向公众征集意见的时段为:2012年2月24日至3月9日。
此目录的法理依据何在?2011年11月出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授权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这三个“主管部门”每年制定和发布一回目录,并规定:“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调低了国管财(2004)第120号文件中一般公务用车排气量2.0升、价格25万元的上限。
叫好的人说,细则与目录,第一,打破了(副部级以下的)官员必须乘好车的陋规,在向国际标准靠拢;第二,支持了自主品牌与民族产业,在与国际惯例接轨。
问题就在于,公车改革,最关键的是官员有专车的观念和现实,最重要的是“做小”公车市场。以公车规模最透明的北京为例,该市给过一个窄口径的公车数量: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车实有数为6.2万辆,这一数据不包括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市管国企保有的公车,也不包括中央党政机关、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和央企总部及驻京办保有的公车。全口径统计,公车有几多?2006年中非论坛期间北京搞过“封存公车”,当时全北京共有汽车280万辆,其中公车55万辆,约占总量的二成。2011年底北京汽车突破500万辆,若公车仍占总量的二成(事实上,北京摇号后,私车上牌要比公车难),则北京公车在55万至100万辆之间!
比照香港。2011年3月底,共有6777台公务用车,其中包括2573台执法执勤的警务用车,有统一数据库,由物流服务署负责监管。根据港府“总务规例”,享有配置专车待遇的最高级别官员只有20人左右,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行政会议当然成员;等而下之,为不配置专车的高官,在有车可用的前提下可使用本部门车辆。再比照纽约市,作为美国第一大城市,总人口与北京相当,拥有的公车数量与香港相当。
粗略看,同样是城市政府,北京的公车规模与香港、纽约市等比高了两个数量级。这也与普通人的观感符合:世界上发达国家与地区,路面上公车难得一见。
正是这样庞大的公车市场成为众企业觊觎的大肥肉,工信部与两大总管才有底气将公车采购称为一种扶持自主品牌的“产业政策”。
如果公车采购产业政策化,必将给主管部门创造巨大而长期的寻租空间,也必将造成一个公车产业的特殊利益集团,这意味着以后的公车改革将难上加难!
其实,我们并不指望工信部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国管财(2004)第120号文件全称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2011年的细则改了副部级以下官员的公车标准,但对副部级“排气量3.0升、价格35万元”,部级“排气量3.0升、价格45万元”的标准原封未动。这已充分说明,改到别人头上容易,改到自己头上难;改到普通官员头上容易,改到高官头上难。
更何况,我们在国管财(2004)第120号文件中居然没有发现官员违规使用公车的罚则,其可执行性难免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谁能改到副部级及以上官员头上去?只有全国人大。谁能“做小”中国公车市场?只有全国人大。谁能将公车与产业政策脱钩?只有全国人大。
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任何一项全局性改革,只有全国人大出马,才能跳出部门利益的窠臼;只有全国人大主持,才能具备足够的权威与合法性。从宪政的角度,管钱袋子、控制政府用度是民意机构的当然权力。
现在正值一年一度的“两会”,各路代表云集北京,正是讨论公车改革的好机会。如果通过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讨论,全国人大能形成可执行的法律,以代替目前凑合着用的文件与细则,那就超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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