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为更好地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3月13日,成都市工商局再次召集全市4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深入学习“临期”食品管理相关规定,打造“临期”食品管理示范店,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在全市商超推广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柜)。(3月14日四川新闻网)
成都打造“临期”食品管理示范店,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柜)的做法,值得肯定。毕竟,对于食品,普通消费者并不具备专业的鉴别能力,他们更多的只能通过查看食品的保质日期,或是某些机构的认证标志来鉴别。而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柜),一来可以让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购买的食品还有多久会过期,可以让消费者放心食用自己所买的食品。二来,也可以提醒商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完全合格的商品。
然笔者以为,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柜),虽然会对维护消费者权益产生促进作用,但也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新问题。首先,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任何一个人都希望购买到最新鲜的食品,而当食品处于临期状态时,如果价格方面相差不多,消费者自然会在心里掂量一番,如此一来,自会购买更新出厂的食品。而从商家的角度来说,必然会先销售完前期产品才会上架最新产品,这将导致消费者怎么都购买不到最新鲜的食品。
其次,在临期食品即将到达保质日期之时,商家可能会迅速将其转移到较为偏远或者管理较松的地区。比如,在一些捐款物中出现劣质产品时有发生,如果这些临期食品也流向捐赠地呢?
第三,其作用持续时间和区域则有待观察。经济利益面前,任何一项措施的具体落实不能仅仅只从道德范畴来约束,更重要的,是以完善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只有建立了严厉的处罚机制和明确的责任体系,方能达到预期目的。众所周知,利益面前任何意志不坚定的人都可能成为俘虏。如今,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系数偏低,假冒商品不断,除了归咎于个别商家缺乏基本的道德素养外,低廉的犯罪成本和高额的利润之间极不对称的关系,也是导致监管乏力、治理效果甚微的重要因素。
维护消费者权益刻不容缓,但这不是几句口号,也不是几个热线电话可以解决的,更不能建立一个“临期”食品专区(柜)就完事,它需要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外部环境为前提,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而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面临着地域限制、取证困难、补偿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解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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