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来自湖北阳新的在深务工人员蔡克关反映,因其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当地两名公务员来深圳动员拆迁无果,半夜两次将他经营的报刊亭门锁用胶水和化学制品堵死。日前,阳新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证实,作案者确实是县档案局的2名公务员。(3月14日《京华时报》)
坦率来讲,虽然两个公务员的“逼迁”之举令人愤懑,但如果只把板子打在他们身上,明显有失公允。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堵钉子户锁眼”事件的调查,湖北阳新县也已经承认这二人是档案局公务员,并称已对二人提出严厉批评。事实上,阳新县的做法摆明了是希望通过让这二人“替罪”,进而摘除自己的责任。从根本上来讲,这件事情最该被追究责任的不是这两个堵人锁眼的公务员,而是阳新县政府。
依靠土地出让获得的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重要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同时,支持土地商业开发也是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来源。对县级政府而言,卖地的收入比支持产业发展获得的财政收入来得快、来得多、获得易。因此,地方政府对土地的商业开发自然不遗余力地支持。而如果拆迁方与被拆迁者之间不能达成协议,商业开发每迟缓一天就可能面临巨额损失,政府就会通过各种方式来进行拆迁,要么纵容土地开发者暴力拆迁,要么以强制权力干涉拆迁行为。
事实上,为杜绝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国家已出台许多制度规章。但两名公务员跑到深圳,采取非常措施“劝解”被拆迁户的行为,说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依然没有摆正自己的权力边界。首先,阳新县将钉子户包给各个单位,向公务员下定任务指标,要求“谁管理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负责”,这种做法明显有失公允。因为公务员各有各的职责,承担的任务各不相同,但县政府却将拆迁任务强加于他们身上,让档案局的公务员去负责拆迁动员工作,吊诡的任务只能说明当地政府对公务员职责认识不清。可以想见,正是当地政府的盲目施压,“谁的任务谁负责”,才让两个不该与拆迁有瓜葛的公务员跑到深圳,更使出堵人锁眼的下三滥手法“逼迁”。
其次,造成拆迁不利原因不在档案局公务员不努力,也不在民众之刁难,而是在拆迁一开始,拆迁负责人就造成了民众与拆迁方之间的对立。阳新县政府发布公文,公文中称以1200元/平方米征收,工作人员来谈时说是800元/平方米。价差如此之大,民众当然无法接受。更加值得怀疑的是,为何征收标准会缩水?缩水是政府的意思还是拆迁工作人员的行为?
当然,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政府做这些工作是否合法。早在2010年,国土部就出台规定,禁止政府直接插手土地拆迁,特别是这种为了进行商业开发而进行的拆迁行为。也就是说,阳新县向各部门以及公务员布置拆迁任务本就是不合规定的行为,强调各部门“谁的任务谁负责”根本没有正当性。这足以从根本上否定阳新县政府的拆迁行为。
对地方政府来说,如何支持经济产业的升级、改变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依然是个难以回答的难题,这并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就该为土地商业开发做马前卒。政府的职责是服务于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土地出让金,更非商业开发的护航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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