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力主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文件指出,家长委员会可以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3月14日《京华时报》)
教育部力主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这确实是一件大好事,值得赞赏和执行。因为近年来,学生的安全事故频发,家长与学校频频对簿公堂,家长与学校关系日益紧张,急需建立健全一种机制来协调家校之间的关系。就目前情况看来,成立家长委员会可以说是一个最好举措了。
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如果办得好,能经常开展有关的活动,这对协调家校的关系,联络家长的感情,有针对性地协助学校的教学工作还是有一定效果的。然而,笔者身兼教师与家长双重身份,对学校的情况是十分清楚的,对这事却没有一点兴奋感。就我所知,我县直属的几所重点中学皆成立了“家长学校”,班级设有“家长委员会”,可它们却仅仅徒有虚名:挂挂牌子,图图形式,最多是每年开家长会时邀请一些有名望的家长到悬挂有“家长学校”牌子的教师办公室座谈一会儿,拍摄一大叠相片,在校园里开辟一个专栏,造一造声势,以此应付上级检查而已,真正能发挥实质作用的极少。
最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家长委员会”甚至还沦为学校乱收费、乱补课的挡箭牌:2012年1月19日《湖南日报》报道:慈利县零阳镇一鸣中学要每个学生交360元钱购买多媒体设备。据说全校已经有60多个班进行了此事。记者就此事与该中学取得联系,该校办公室接电话的一位同志告诉记者,这是“家长委员会”搞的,与学校没关系。然而,真的没关系么?这只有“天知、地知、神知”了。放眼一望:全国各地的学校动辄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着法儿乱收费,什么补课费、资料费、作业批阅费、早晚辅导费、空调费等此类案例则更是屡见不鲜了。
以此观之,教育部力主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这确实是一件大好事。可如何操作则是一个棘手问题,如果政府不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只怕这事仍然会落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窠臼,那肯定会让人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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