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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言:专业“被艺术”拷问效率与公正

2012-03-14 14:39 来源:光明网

  3月8日发布的《2012年云南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公招专业目录》)中,将“广播电视新闻学”划归为“艺术学”学科的“广播影视戏剧”门类,云南大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的40余名应届毕业生突然遭遇“被艺术”。(3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其实,这并非孤例。早在2009年,在参加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中也曾被告知:广告学属于“艺术类”。而其依据是省公务员招录公布的专业标准。但是,国家或者地方公务员考试中的专业目录标准应该依据和参照教育部的专业目录标准。即按照惯例,各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专业目录应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结合本省和招考单位的实际情况稍作修订制定。

  查阅材料便知,云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2012年公招专业目录中解释说,为规范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考单位设置的专业(学科)条件,解决网络报名时用人单位所需专业与高校开设专业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对该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对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看来是存在一定猫腻的,即这样的“修订”是在拷问着行政部门的效率和公正。因为云南省的情况已经存在了至少六年之久,在如此长久的时间里并没有将这样的“被艺术”的专业解救出来,原因就是仅仅是少数人的个别反应,而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

  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属于文学门类,在新闻传播学类中,目前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和网络与新媒体6个子学科。而这一目录对艺术学类的子学科(专业)的规定中,只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出现了“广播电视”的字样。其实,广播电视新闻和广播电视编导是“差之两字,谬以千里”的两个专业。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归类错误源于招考单位在制定政策、划分专业的时候,对教育部的专业设置目录没有认真研究和深入理解,导致大学专业设置的“入口”和“出口”说法不一,给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人为地制造了一道“门槛”。

  遭遇同样命运的专业还有广告学。按照教育部的专业目录,广告学也属于新闻传播学类,但云南省的公招目录也将其归为‘艺术学’学科下的‘广告装潢及艺术’门类。但实际上,广告装潢只是广告运作流程中一个具体的操作环节,这样划分是非常狭隘的理解。很多学生的‘公考之路’可能就此被堵住。可见,当年按照远远高于艺术考生分数的考生进入到高校内的时候,在毕业的时候却被告知自己属于“艺术类”专业,这简直有些滑天下之大稽的行径。一方面对于那些“被艺术”的考生是不公平的,他们的公考之门被人为堵塞。

  而在更广义的层面上,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中将这样的门类进行简单的划分,无疑是粗心大意的并且是在减少自身工作量的行为,因为这样的划分简单易行,不用通读和理解教育部对于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的划分,更不会在意那些无端“被艺术”的考生的命运,这无疑表达着行政效能的低下状况的行政机关在进行着危害公正的事情。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中,“广播电视新闻学”和“广告学”都明确属于新闻传播学类,江苏、河北、福建等省份的公招考试都沿用了这一分类标准。其实,云南省的做法根本上没有进行深思熟虑,也是不值得推敲的。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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