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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小产权房 国土部门该当何责

2012-03-13 11:18 来源:华声在线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昨日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时表示,今年国土部清理小产权房的工作,主要是一手要抓调查研究清理试点,另一手要抓执法检查、严格防范,不让小产权房现象继续蔓延。“这项工作我们会严格地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同时依法依规行政,为大规模地清理小产权房做好准备。”(2012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 )。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在其召开的提案信息发布会上表示:“小产权房涉及的面儿非常广,量非常大,到底有多大谁都说不清楚,因为它是非法的,就没有统计数据,民间公布大概是60到70亿平方米。也就是说,我们每年城市商品房的建设不过是7亿多平方米,相当于累计十年左右商品房的建设总量,有人说目前达到城镇商品房的20%。”事实是否确实如此?国土资源部可有一个具体的统计数字?如果真的能达到城镇商品房的20%,涉及的家庭和人数是不是一个吓人的数字呢?试想你国土部门将如何来清理,法不责众啊!

  而小产权房最终如何处理,这将纠葛于各个层面的利益分配,如果按照法律的严肃性来说,所有的小产权房,如果不是农民确实自住需要,以赢利为目进入流通领域的,一律无条件拆除,然,这现实吗?

  小产权房热是有前提的,城市房价多年居高不下,中低收入的居民舍近求远,冒着违法违规的风险购买小产权房,本就是无奈之举。小产权房业主也有很多农民工,他们为城市建设付出劳苦和艰辛,而城市没有给他们应有的回报,如果此次清理一律没收,将是对中低收入者和农民工业主们最大的打击,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考虑。

  其实这样的清理工作如果真正开展起来,愚以为,受益的就是建设小产权房的农民,有很多有识之士认为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这个担心是多余的。

  在农村的土地上建房子,只要不是在耕地上建设,基本上都是乡镇政府同意的,乡镇政府虽小,但其总是一级政府,政府失误,难道会让农民埋单吗?如果是个别现象,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小产权房何其多,政府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误了。最后的解决方法就是定下个时段,在一个时段前的,全体转正,而农民将在此时收益,假如要转正,就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当前国家不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必须采取国家征收的形式,这就涉及到政府和农民都可在出让金上受益,这个方法笔者估计实行的可能性最大。因为购买小产权房的业主,也希望在交纳一定费用的前提下转正,这是多赢的结果。

  对于那些必须拆除的房子,政府可能就要承受监管不力的苦果了。在北京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东土地违法一案中,杨宋镇政府赔偿了业主们数百万元购房款后,违建的小产权房得以拆除。

  笔者担心此次清理行动的结果,最大的可能是收效甚微,因为面广量大的小产权房是怎么建起来的,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而由国土部门担当清理的主体,是否欠妥,因为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其土地是集体土地,国土部门基本上在全国所有乡镇均建有机构,在他们眼皮底下建起的小产权房,国土部门该当何责?

  当然,在中国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关键看政府的决心如何。2月份,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执法队原负责人曹建明因玩忽职守罪,被怀柔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虽然判的很轻,但依然是北京在小产权房查处过程中,首例追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刑责的案件。比照执行,全国会有多少干部涉及小产权房建设,其中会有多少被追责的呢?如果此次清理工作,先从追责开始,估计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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