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午餐”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千万儿童的福祉,以法律手段严加规范、监管,既是一种重视的态度,也是一种必要的举措。
今年全国两会上,教育问题尤其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中央财政出资160亿元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怎样保障每天3元的补贴“真正吃到孩子的肚子里”?针对这顿国字号的“免费午餐”,全国人大代表叶青、于晓玉,全国政协委员王名等不约而同提出建议,为“免费午餐”立法,出台《农村学生营养保障法》,将农村学生营养保障上升为一项基本国策。
对于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来说,学生午餐是一个沉甸甸的问题。家里经济条件有限,学校没有足够资金开设食堂,不少学生只能自带干粮,或者用很少的钱去学校周边买些劣质食品充饥。孩子们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现象已不少见,有的甚至因为吃了不卫生的食品而致病。一顿午餐跟不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成绩都受影响,这已成为很多家长和老师的心结。
有些地方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安排专人专款解决这一问题。比如,从2008年开始,广西柳州每年拿出4000多万元解决九年义务教育中三个贫困县、近10万农家孩子午餐的问题,成效显著:降低了辍学率,有的孩子就算为了午餐,也要来上学;提高了成绩,小学总评及格率三年提高了12.4个百分点,初中升高中或者职校的升学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学生的身体素质提升,男女生的身高体重明显增加。从中可见,午餐问题是一个矛盾交汇点,解决好了能在多方面收到效果。它既是对学生生活问题的一种直接干预,也是一种日久见成效的改善学生体质的水磨功夫。它既是一种激励机制,能调动某些在辍不辍学之间犹豫的家长的积极性,也是一种平等教育的实践,富裕家庭和拮据家庭的孩子吃着同样的饭菜,不必因此而互相攀比,产生骄狂感或自卑感。
柳州的做法为其他地方做出了示范,柳州的经验不应该只在当地发光。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免费午餐”计划,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几个问题:钱从哪里来?事情如何做?监督如何到位?中央财政出资160亿元,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分到每个贫困儿童头上就不算多了,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再配套一部分资金。而贫困地区财政状况本就不佳,要保证地方上不挪用中央拨款并自行挤出一部分资金,既需要地方官员的高度责任感,也需要社会各界进行有力的监督。
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论,找钱或许不是最大的困难,反倒是如何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流程,让孩子们吃得卫生、有营养,更费心费力。尽管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方饮食习惯差异大,不宜对“免费午餐”的菜谱管得过死,但基础设施和营养配比应该有刚性的规定。比如说,对学校公共食堂或者外包厨房的进货渠道、餐厨设备应该有严格标准,对厨师的卫生培训、安全教育、厨艺水平要有细致的考核,要尽可能地把设备配置和操作规范进行模块化和标准化,以便在全国复制推广。
当然,监督管理和惩罚机制也要跟上。从资金运营到采购加工,免费午餐要建立一套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可以查询,媒体可以监督。如果出现了食品安全事件或者严重贪腐事件,要对直接当事人予以惩罚,也要对失察的政府部门问责。总之,“免费午餐”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千万儿童的福祉,以法律手段严加规范、监管,既是一种重视的态度,也是一种必要的举措。而且,与其他一些盘根错节的深层次问题相比,这个政策措施尽管涉及面广,所需环节较多,但总体上显得相对简单,应该抓紧提上议事日程,推动其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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