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也属于财政预算的范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必须向全社会公开使用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两会期间一些政协委员热议的“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水平”表示赞同,并指出在确保连续性的前提下,可将国企上缴红利占利润的比例逐步提升到20%、25%。
毋庸置疑,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不仅能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切合民意诉求,而且也符合国际惯例,发达国家国企一般要上缴50%以上的红利。相比之下,我国目前央企上缴红利仅为5%—10%。
在央企红利的面前,由于身份角色的不同,关注的视角也不尽相同。作为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关注的是,用宏观视野来考量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上缴红利对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影响;而作为大部分普通百姓,由于不懂深奥经济理论,大都愿意站在微观的视角,关注央企上缴红利的使用细节,以及具体流向。
对于央企上缴红利,尽管今年年初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中,透露出央企红利支出与去向,但是都是粗线条的,仅在小范围内公开,多数公众不能知道这些钱究竟花在什么地方。
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初步估算,自从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真正投入实践以来,两年半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共支出1861.4亿,其中68%用于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和重组改建,19%用于灾后重建,6%用于扶贫脱困,只有不到1%的部分和社会保障有关。
从某种意义讲,即便央企红利按国家规定使用,但也不代表它使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尤其是使用细节、具体流向等方面的公平和公正。前者是技术上的一种事实判断,而后者则是制度上的一种价值探究。因此,就目前而言,笔者觉得,国家财政部和国资委有必要顺应民意,起码每年定期公布一次,用细线条,清晰地描绘出央企红利的详细用途和具体流向。
巨额的央企红利,从根本上讲,是所有纳税人的重要公共资金。而且,央企红利也属于财政预算的范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必须向全社会公开使用情况。
历史经验一再告诫我们,政府财政公开透明,是防范公共支出出现“跑偏”、权力寻租、效率低下等弊端的“撒手锏”,央企红利也不应例外。尤其值得欣慰的是,随着“十二五”规划的逐步实施,我国正在探索全新的执政思路和发展理念,民生为本的内生性“包容性增长”模式要获得超常规进步和发展,最重要的是架构一种全新的以服务型政府为基础的现代公共财政模式,而这种新型模式的构建和应用,不妨从公开央企上缴红利的具体流向以及使用细节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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