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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钧:城市交通拥堵可以“倡导拼车”

2012-03-13 08: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如今在北京生活的我,已经怕了出门了。3月8日下午两点多,非高峰时段,北京南三环和东三环,从洋桥一直堵到三元桥,整个25公里就是一个大停车场。其中5公里左右的路程,走了1小时。本该去开会的,结果只好打道回府了。

  对于交通拥堵,媒体报道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委员提案建议‘征收拥堵费’,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但媒体也提到:“开征拥堵费能缓解交通拥堵吗?围绕一系列相关疑问,代表委员激烈争论。”譬如,钟南山代表赞成开征,而蔡建国委员、高抒委员和宋林飞委员都表示反对。

  对于城市规划,如果社会学有发言权的话,答案应该是:交通拥堵的“根”在于中国的城市规划思路错了。社会学的研究表明:一个城市的中心应该是中央商务区,再往外是中低收入人群居住区,高收入群体则住在郊区。这样的布局,到市中心的路途不那么远,方便中低收入者搭乘公共交通上下班;而高收入者则有车,不在乎路途的远近。

  中国的城市布局整个是反其道而行之:高收入者,有车的人统统挤在城里的“黄金地段”,中低收入者统统被驱赶到城外(譬如北京五环路之外,上海外环线之外)。这样的布局,住在郊区的中低收入者每天上下班要花一两个小时甚至更多。他们逗留在路上的时间越长,给交通添堵的可能性就越大。与此同时,住在城里的大多是有车一族,出门就开车,这又给交通添上一层堵。两相夹攻之下,后果可想而知。

  城市的模子做坏了,调整的空间就非常有限。现在我们的“治堵”方案,大多只能将“堵点”平移。譬如A路口是一个堵点,我们费好大劲想方设法把它疏通了,通过的车流量大了;前面的B路口本来不怎么拥堵,但从A路口过来的车流量大了之后,B路口开始拥堵了……

  国外收取“交通拥堵费”,是有配套措施的。譬如在北京四环沿线与地铁站或公共汽车站相配套,建设一批停车场或停车楼,提供停车的公共服务。住在郊区的有车一族开车到四环,把车泊在停车场或停车楼,然后搭乘公交进城。这样做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因为政府已经提供了公共服务,如果非要开车进城,那就出点血吧。

  但是,在中国的城市中,有车一族都住在城里,大多数人买车就是为了上下班。现在要收拥堵费,那就意味着高峰时间一出门就要交“买路钱”。一个星期5天,加总起来应该花费不菲(如果便宜,结果就是政府光收钱了,对治堵不管用)。这就等于宣布,车基本上等于白买了。出这样的政策,政府准挨骂:我买车,是你通过媒体鼓励甚至怂恿的;我买了车,交了税,给GDP做了贡献,你却说,还得额外收费,要不就别开……

  如今的中国城市中,可选择的政策其实就是“倡导拼车”。政府可以通过非营利机构来组织这一社会行动,并加以统筹安排,主要是能形成一个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有关方面也别老拿交通事故不好处理来吓唬人,保险公司开设一个专门的“意外事故险”就能解决问题。相配套的公共服务措施就是开辟一个专用车道,只允许乘坐三人以上的车通行,给予方便。世界上很多国家应该都有类似的规定,我在美国加州亲身体验过。(作者系社会政策学者)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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