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江苏扬州仪征市法院发布了《关于家事纠纷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称离婚纠纷连续3年稳坐家庭纠纷审理的“头把交椅”,并“炮轰”影视作品中对“拜金主义”、“包二奶”等不良社会风气的渲染,认为离婚纠纷是由此诱发。(3月9日中国江苏网)
江苏扬州仪征法院发布的这份纠纷审理报告,认真分析了家庭纠纷的产生缘由以及纠纷的重点,稳坐“头把交椅”的离婚应当是在人们预料之中,为什么在预料之中,因为当今社会由于社会转型以及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价值观念、情感内涵、生活方式以及对待婚姻和性的关系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离婚率上升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社会现象,但是据此,将离婚率高的原因归咎于影视剧的影响,恐怕有点有失偏颇。
我们都知道,影视剧创作和其他文艺作品创作一样,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是对现实生活中老百姓生活的真实反映,但又经过了艺术加工和处理,高于生活真实本身。也就是说,是社会现象存在在先,影视剧表现生活真实在后。弄清了这先后关系,再来看江苏扬州仪征法院的这份调研报告所作出的判断是否正确就不难了。也就是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由于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和生活工作流动的变迁,而引起了家庭和婚姻关系的深刻变化,之后才会出现离婚率上升的现象,影视剧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关系是有,但是真的不是太大。
生活中我们常常司空见惯的一种现象是,只要社会上出现了某种不良社会现象,一些学者总是会跳出来摇旗呐喊,总是将出现这样的现象归咎于媒体的不正确引导或者是影视剧的不良影响,在他们的眼里,老百姓好像都是在某些方面缺乏免疫力的,只有将观众周围的环境彻底“净化”,才能避免某种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这种以行政主导思维来处理社会精神文明现象的做法已经被很多实践所证明,此路不通,越是不深刻反省内心、找出真正的社会病根,社会的精神文明越容易在某方面继续堕落。
诚然,现在的影视剧确实有宣扬不良现象诸如“包二奶”、“拜金主义”等不文明思想的表现,但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之下的各影视剧制作单位,从剧本创作到拍摄再到最后在播放平台上放映,是要经过重重审查和评估的,如果说江苏仪征法院将离婚率高到底是谁造成的这个大帽子非要找个人给扣上,那么笔者认为这顶帽子首先应该让负责影视剧创作以及监管的部门戴上,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把关者,把关不严,也要负相关责任。
当然,这只是顺着仪征法院的思维在讲“歪理”,离婚率高的原因错综复杂,但脱离不了社会风气的大环境,而社会风气的好坏是和整个体制内风气的优良还是不良联系在一起的,官德即民德,只有政府机构带头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才会带动民间社会风气的好转。任何社会,作为行政主导的政府机构永远是社会公民道德良序的示范,从这个角度来看,离婚率高的原因不能归咎于影视剧,而应该是有关部门加强官德教育,起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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