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反对那些不履行投入责任,却一直叫苦的地方政府的做法,他们是想通过获得捐赠来减轻自己的投入责任,而把更多的钱用于建办公楼,以及政府官员的“三公”享受之中。
今年两会前夕,《小撒探会》节目组在云南省保山泸水县古登乡的马跨底小学采访中得知,这里200多孩子挤在狭小破旧的校舍里,校舍是上个世纪50年代盖的,已是必须拆除的D级危房,这种情况在贫困山区的学校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央视3月11日)
孩子们居然还在D级危房中学习,这意味着几乎随时面临生命安全的危险,这就无怪乎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听到这个问题之后,随即表示,娃哈哈集团本想在今年公益捐赠50辆校车,但是现在看来建校舍更重要,他承诺,娃哈哈集团会继续和希望工程合作,尽力帮忙解决贫困地区中小学的校舍问题。
舆论自然为宗代表的爱心所感动,但在笔者看来,对于D级危房在农村学校的继续存在,首先需要的是严肃问责。因为禁止中小学使用D级危房,是国家早已做出的明确规定。从2001年起,我国就开始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03年,国家又全面启动了第二期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决定在2003至2005年共投入中央专款60亿元,基本消灭全国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校舍。
但D级危房并没有应声消除。到2009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各地要“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第二十四条规定,“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无加固价值的应确保拆除”。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所有D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必须停用,停用后需要重建的应当重建,没有力量立即重建的,当地政府应当负责为学生安排其他安全适宜的学习用房”。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现场会再次强调,“D级危房一定要拆除重建”、“停止使用D级危房没有商量余地”。
可是,为何这么多规定、这么没有商量余地的要求,却依旧无法消灭危房,仍旧存在D级危房继续使用的问题呢?包括云南省,也有十分明确的限期整改措施,具体为对2008年锁定的640万平方米D级危房在2010年9月底前全部拆除。
原因何在?说到底,这就是各级政府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改造危房的紧迫性,而具体到落实,却能拖就拖。拿地方政府的话说,是缺钱,无米下锅。据中国经济时报3月10日报道,正在北京出席十一届人大五次的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澜沧县县长石春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澜沧县急需新建或改扩建规划长期保留的59所学校校舍23万平方米,预算投资5亿元,其中,4亿元需要请上级给予支持。按照中央危房改建的规定,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地方政府的投入主要由省级政府承担。但是,在实际改建中,省级政府出的钱很少,大多要求县里出,县里出不了钱,就只有叫乡镇、村里以及学校自己想办法解决。这就使得一些中小学危房,由于得不到改建资金,只能苦苦支撑。
其次,对校舍安全问题,没有严肃的问责机制。这里主要指对危房改建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依旧让学生在危房中读书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而不是出了安全责任事故之后的问责。在出现安全事故之后,各级政府往往高度重视,又是连夜调查、赶紧救助,又是连夜发紧急通知、撤掉当地负责人的职,可是这时孩子们已经付出了献血的代价,为何不防患于未然,对凡是继续让孩子在危房中读书的地方政府部门负责人实施包括撤职在内的问责呢?
让孩子们有安全的校舍,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社会力量可以捐赠、支持,但最多只是补充。笔者甚至反对那些不履行投入责任,却一直叫苦的地方政府的做法,他们是想通过获得捐赠来减轻自己的投入责任,而把更多的钱用于建办公楼,以及政府官员的“三公”享受之中。当地可以有漂亮的办公楼,领导有座驾,只要压缩其中的一部分经费,危房问题就不难解决。媒体报道时,不去追问地方政府的责任,却希望学校的处境引起社会的同情,这虽然可能带来爱心之举,但从长远看,是本末倒置。在一个政府能有力保障教育的地方,是不需要什么“希望工程”的。社会资金捐赠教育,更应该用在提高教师素质,帮助贫困学生身上,而不是代替政府做基本的建设投入。
另外,对于农村学校来说,不存在校舍或校车谁更重要的问题,如果孩子上学路途较远(一些学校因生源问题不得不集中办学),需要校车,校车就是流动的校舍,这也是政府要保障的范畴。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将达到GDP的4%,不少人关注新增的教育经费怎么花,各类教育也都想从中分一杯羹,如何使用新增的经费,反映出政府对发展公共教育的认识,通过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强调省级财政的统筹,给孩子们提供安全的校舍、校车,当是必须确保的教育投入。在这方面,我国的教育欠债太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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