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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春:广西版“许云鹤案”的反向警示

2012-03-12 11:24 来源:华声在线

  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广西版“许云鹤”事件目前水落石出:自称“学雷锋”扶倒地老人而被冤枉成肇事者的广西玉林男子张都,在交警部门展示其撞人监控后,终于不再四处喊冤,承认自己就是肇事者。(3月9日 中国新闻网)

  摄像头记录了下了当时的场景,真相得以还原,这送算让人长舒了一口气。但也要看到,里面有不少“运气”的成分。毕竟,不可能每起“碰撞门”都刚好被摄像头记下。所以,要反思的是,倘若没有摄像头,这一广西版“许云鹤案”又当如何收尾呢?

  也许,结局会完全不同。据报道,出事后,张都先后通过天涯、红豆社区,及当地的报纸诉说自己的“委屈”,称自己是“做好事却被交警和当事人家属冤枉为肇事者”。立时引发网民围观,一些心怀正义的网友出于对张的同情,还要求警方“把车还给人家”。而被撞的老人及其家属由于不谙网络又没有求助媒体,一直处于“失语状态”。公众一度只能通过张的“转述”才能了解案情。

  也就是说,先入为主加之信息的单向度呈现,网民们已被张的“不幸遭遇”所打动,内心升腾出的善良本能,让人们更倾向于相信张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沉默的受害者”。所以,照此演变下去,可能舆论就会出现“彭宇案”的那种情况,向“撞人者”一边倒。如果没有详细的笔录或视频可依据,最后的判决很可能是“利于”张,而被撞的老人只能默默承受身心的伤痛。

  “彭宇案”之后,整个社会的诚信遭遇重创。后来曝出的“天津许云鹤案”,以及各地媒体跟进发掘此类的事件,使得“彭宇案”被过度诠释,甚至被认为是国人道德滑坡的“始作俑者”。这一失之武断的因果对接,借势一波连一波的“舆论潮”,使得人们对“碰撞门”都变得异常敏感,一旦有了“后事”,公众往往习惯性地不愿意相信“被撞倒的人”。广西人张都的“苦情诉说”之所以能得到大多数网友的“声援”,就在于他拿捏准了当下公众对于此类事件的“感情基调”。

  很难说,如果没有摄像头,张都在“舆情支持”下是否会成功“洗白自己”,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会因此“占尽优势”,不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所以,广西版“许云鹤案”的水落石出,具有多重反思意义。

  它给处理及围观“碰撞门”的各方敲了警钟。首先,无论是公众还是调查机关,在真相未明之前,尤其是在没有确凿的文字或视频记录的情况下,不应该偏信某一方的“单面陈词”;其次,如果一方声音“明显更大”,就应多从声音更弱的那一方考虑,不应“偏听偏信”,至少要有力求公允客观的意识;最后,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应保持公开透明,及时告知全面案情及调查进展,这可减少无端的猜忌和谣言,也可避免某一方凭借强势话语绑架舆论。广西的这个案件,如果警方早些诉诸视频,将现场情景公之于众,大家伙也许就不会被张都牵着鼻子走。

  总之,面对“碰撞门”时,首先应基于审慎理性,而非情绪化地以道德价值来评判。社会和道德已因“情绪审判”付出了惨重代价,我们已交不起学费了。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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