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政协会议的杨澜,被迫出来澄清说“我是中国籍”。国内很多名人的国籍问题早就遭人诟病,现在人们的敏感度似乎更高了。
这几年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某全明星阵容影片的“演员国籍事件”。当时流行的说法是:一群外国友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拍中国的历史大戏,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这是一种国际主义精神,是一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精神!
很明显,人们反感的是这些外籍名人“好处两头拿”的做法。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但“好处两头拿”肯定要有界线。还好,杨澜确实是中国籍。
不过,是名演员就不能入外籍吗?谁也没这么规定过,但问题确实是个问题。还有两个例子:一是“裸官”,即家人在外国或家人入了外籍的“人民公仆”;二是地方一级的政协委员,即基层政协为广开言路而吸收的外籍名人。“裸官”和地方外籍政协委员,说不行也许行,说行又也许不行。中国的事情妙就妙在“模糊”。
我在芝加哥有个律师朋友,他整天收到国内来的投资移民咨询。按他的看法,名人和富人想入外籍,最通常的说法叫“留一手”。我们中国人都知道什么叫“留一手”。干了坏事或干坏事前给自己“留条后路”叫“留一手”,没干坏事但为避免可能被认为是干坏事而给自己“留条后路”的,叫“被留一手”。“留一手”的好理解,但自从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后,敢玩大案要案的恐怕就不那么好混了。“被留一手”的要有意思得多,转型时期,中国特色中的一条就是政治经济上的“罪”也很“模糊”,所以,“被留一手”也可能是出于无奈。
这么分析问题,当然不是为了回避国籍讨论中的所谓“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问题。印度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灵性导师克里希那穆提在《最初和最终的自由》中说过:“对那些觉得自我扩张是重要的人来说,与更大的东西认同,在心理上是一种必需”。
不过,如果拿克里希那穆提的“智慧”来为入外籍辩解的话,那就显得太“吊书袋”了。问题在于,“与更大的东西认同”中的那个“更大的东西”,不同的人确实有不同的理解。对纯粹的民族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来说,那个“更大的东西”是国籍。可对一些中国血统的普通读书人来说,那个“更大的东西”也是“中国情结”,国籍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旅游证件”。
什么叫“中国情结”?什么又叫“旅游证件”?这是一个简单的法律与文化的关系问题。拿了美国移民局颁发的“旅游证件”,自然要服从美国法律的义务要求,但这并不能排除在履行美国法律的义务要求的同时,还可以关注母国所发生的一切。
有人认为“加入外籍”增加了一份“中国情结”,这其实是皮毛之见。在我看来,“中国情结”对出生在中国的华人来说是一种本能,不是一种意识。意识会更多地受“稀缺规律”的支配,但“稀缺规律”对本能却可能失灵。
这就到了说说“国籍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的时候了。国籍与“现代国家”的观念有关,“现代国家”的观念事实上是从欧洲近代国际关系史中演变而来的,“现代国家”离不开欧洲人的种族争战和对外扩张。对中国人来说,传统的“国家观念”更多的是“天下”和“华夷”的结构关系,古时候也有“藩国”和“附属国”之说,但那时的中国人自视为高人一等的“中央之国”,其他外邦皆为低级的荒野之地,直到1840年的一声炮响为止。古时候中国就有“通关文牍”(唐朝叫“过所”,明朝称“路照”),但现代国家之间使用的,则是现在的美国新任驻华大使骆家辉所竭力用于为美国“创汇”的“签证”。“签证”这个该死的东西,是从1814-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企图重画拿破仑战败后的欧洲政治地图而开始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签证”才真正被各国广泛采用。
为什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签证”才被广泛采用?研究民主问题的人一般都不会去考虑“民主”与“签证”之间的联系,可“签证”在民主全面兴起的一战后流行,却决不是偶然的现象,因为民主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排外”,“当家做主”就不能再眼看着“肥水流入外人田”。君主制是从来不怕人多的;民主怕侨民涌入,君主则怕臣民外逃。所以当年的民主德国有“柏林墙”,如今美国则有象征排外的“墨西哥墙”。这就是克里希那穆提的“智慧”之处:政府要限制的是个人的“最初和最终的自由”,但个人却不能在这种不得不接受的限制中丧失灵性。
最后,让我对名人“加入外籍”的原因作个小结:除了“留一手”和“被留一手”之外,“崇洋随大流”和“先期投入锁定”是另外两个常见的原因。我们中国人对“加入外籍”十分敏感,有感情上的原因,也有政治上的原因。写地址的时候中国人从大的地名开始写,美国人则从小的开始写,“与更大的东西认同”是有文化差别的。世界上约有80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中国则不承认双重国籍,这当然非常符合中国文化的“往大处认同”的逻辑。但是,“加入外籍者”终究免不了“好处坏处都两头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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