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易实行民主?不仅梁启超,就是孙中山也一样相信中国存在着“民智未开”和“人民程度未及格”的问题。孙中山所以强调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这三步过程,才有可能实行民主宪政,正是他相信长期生活在专制制度下,文化程度低下,对权利义务缺少概念的大多数中国人,必须要经过一个教育、训练和被引导的过程。回顾历史,近百年来,不管在野时如何主张,一旦走上执政舞台,任谁都会强调这种必要性。这既奇怪,也不奇怪。
唯物史观强调存在决定意识,相信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条件、文化环境,就会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政治主张,乃至于也就会产生出什么样的政治家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因此,有学者就特别强调说: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经济基础是最重要的。换言之,中国所以民主政治不能顺利落地开花,根子是中国当时的经济还处在小农经济的水平上,不可能真正形成政治民主的社会需求。因为,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看问题,必须经济先发达到相当程度,专制主义束缚经济贸易自由的问题变得尖锐起来,经过一个思想启蒙的过程,社会正义变成广泛社会要求,然后才可能逐渐开始有所谓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设发生。
但这样的解释未必完全合理。现实的情况是,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所谓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仅早已超过自身100年前的发展水平,而且也远远超过了法国、美国1789 年创立共和民主制度时的发展水平,但它们中不少国家既没有能产生一个思想启蒙运动,也没有成就一个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设。
从历史上看,无论共和,还是民主,也不纯粹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伴生物,它们从古代希腊、罗马时起就有其雏形了。最早奠定西方民主政治基础的英国大宪章形成于1215 年;欧洲最早的民主政治制度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于1689年;日本形成君主立宪体制是在明治中期,它们那时国内的资本主义也都还没有发展起来。
摩尔根早就发现,人类的民主政治形式在原始部落状态就已经产生出来了,它和现代个人自由、权利平等之类的观念没有任何关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很详尽地描述了摩尔根在这方面的发现和研究,即古代氏族部落如何通过议事会,经过所有成年男女平等表决的方式,选举或罢免酋长,以及决定部落中其他重大事务。一些邻近的部落如何会出于避免过度争夺或相残而组成部落联盟,由各个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领袖组成部落议事会,来决定宣战、媾和以及其他共同事务。
无论是古雅典的直接民主制,还是古罗马的代议民主制;无论是古罗马共和国,还是中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其实多半也都是从部落民主的历史传统或经验中沿习演进出来的政治管理方式。而所有这些共和或民主制的共同特点,就是强大的专制王权的缺位,各种不同力量之间存在着平衡和协调各自利害关系的需要与条件。包括1215 年世界上最早演生出来的作为英国后来立宪制基础的英国大宪章,也是建立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国王与贵族力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需要,谁也不能消灭了谁,必须通过妥协的方式来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
欧洲式的力量均势所以会对整个制度发生影响,也和它们那里国王与贵族关系的历史传统有密切关系。欧洲(也包括日本)历史上国王和贵族不是天子与属臣的关系,国王没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少贵族都与国王沾亲带故,国王多半只是贵族中的领袖,国王的地位是靠贵族拥戴才形成和巩固的。国王没有全国性的军事力量和由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税收及警察系统,各地的土地、租税、农民,包括日常治安和战时的武装力量,基本上都掌握在各个贵族手里。这是贵族与贵族之间,以及贵族与国王之间容易形成力量制衡关系,最终容易走向民主政治体制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由上可知,民主共和政治形成的要件首在分权,而分权的前提是要存在力量均势和相互制衡的条件与需求。即使是法国通过激烈革命建立起来的共和民主政治,辗转曲折最后所以能够生长起来,也是因为它那里形成了一个“第三等级”。它足以和君权、贵族势力相抗衡,同时又不能完全吃掉对手,最终肯于与对手妥协。在这里,“人民程度”及格与否,并不特别重要。
杨奎松 著名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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