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在广东代表团小组讨论中,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坦言,目前政府放权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会触及现有的法律法规,有的法律规定使部门利益法律化,他希望能得到更高层面的支持,“如果法律有障碍,我们一起去上访”。
深化改革需要政府向社会放权,但放权又遇到一些现有法律的阻碍,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汪洋书记提到的办法只是权宜之计,根本出路还是要修订或废除那些过时的或部门利益色彩浓厚的法规。
广东省长朱小丹曾提到,要拿出革自己命的勇气,才能推进改革。不过,这种改革一旦和那些法规护佑下的部门利益起冲突,地方上还能拿出革这些部门命的勇气吗?人家愿意给你革吗?如果沟通了还不愿意咋办?其实,“上访”寻求支持不如推动立法改革,这样才能突破部门利益的阻碍。
在我看来,一是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做一次全面的清理。对现有法律做合宪性审查,由人大对行政部门制订的各种“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意见”等做合法性审查,对凡与宪法和法律抵触或无宪法、法律依据的行政法规予以废止或修订。当然,这需要人大建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制,或授权最高法公开进行。
二是要对《立法法》加以修订,将立法权“回收”。第九条提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无代表,不立法,该条应予删除。
两会会场上的汪洋不只是广东省委书记,更是全国人大代表。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能和一些百姓一样“信访不信法”。要想突破一些部门利益色彩浓厚的法律,和一些部门做良好沟通、寻求高层支持虽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推动立法突破,这不仅会为广东的改革撑起保护伞,也会为中国的改革深化铺平道路。
■韩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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