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女子长跑名将孙英杰因向教练王德显讨要奖金一事而轰动体坛,如今,他的丈夫汪成荣又因为奖金惹上了麻烦。2005年,汪成荣被中国残奥管理中心聘为教练,他所带的两名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2011年10月,中残联奖励汪成荣149.91万元。得知消息后,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以下简称青海体工一大队)要求汪上交奖金由组织重新分配,汪成荣不同意。2011年12月28日,青海体工一大队给予汪成荣停职处理,大队长杨海宁称,“他不肯交钱的话,我们还有其他手段。”(3月1日《新京报》)
既然竞技体育本由财政资金供养,那么体制内的人员当属“集体”财产。一切的人事、工作安排,都由行政权力掌控、支配,体育的竞争、输赢、名次等等一切外在的功利追求,就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以“集体”面目呈现。那么,所有可能的金牌、名位、胜利,当然就不是某个个人的——你只是权力的执行者而已,成功理所应当,失败责任在己。既然成绩是权力给予的机会所产生,即便不算做“权力”的,也只能算是“集体”的,“利益均摊”是个最好的执行方式。
何况,“权力”也要稳定嘛,“劫富济贫”是凝聚人心屡试不爽的旗帜。汪成荣如果不懂这一点,或者根本就无视,不先“感激组织”倒罢了,还想将“集体”财产“据为己有”,说轻了是觉悟和道德存在问题,往重里说,就是蔑视“权力”,挑战权威,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权力”拿走你的饭碗,还算是对得起你,但你不识好歹“无所谓”,那么好,“再不交钱组织还有其他手段”,撒手锏让人不寒而栗。
这就是中国竞技体育的现状——你侬我侬,你好我好大家好。改革开放30余年,其目的就在于承认个体利益,释放个体能量。然而,更需要激发个人潜能、释放个体能量的我们的体育,改革之风何以吹不进?从这点上说,汪成荣拒绝上交百万奖金被停职,只是体育体制的一个牺牲品,没什么好惊讶的。这种体制病,不治将益深,牺牲汪一个,自有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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