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今日晚间,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疫苗监管问答》。内容显示,7月25日起,在2018年年初对全国45家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跟踪检查的基础上,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全国监管力量,派出检查组对全部疫苗生产企业原辅料、生产、检验、批签发等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彻查。
释疑1:对长春长生生物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了哪些问题?采取了什么措施?
国家药监局表示,根据线索,7月6日-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物公司)进行飞行检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初步检查发现,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有关规定。
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并会同吉林省局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7月22日,国家药监局部署了对全国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7月25日起,在2018年年初对全国45家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跟踪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国监管力量,派出检查组对全部疫苗生产企业原辅料、生产、检验、批签发等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彻查。
释疑2:2017年11月3日公布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问题是如何发现的?目前问题疫苗流向和控制情况如何?
据国家药监局介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接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报告,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物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原食药监总局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立即组织专家研判,向有关省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不合格疫苗处置工作。
一是责令企业查明流向。经查,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公司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二是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三是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报告2批次不合格疫苗出厂检验结果,对留样重新检验,认真查找效价不合格原因。
四是派出调查组对两家企业开展调查,并进行现场生产体系合规性检查。
五是抽取两家企业生产的所有在有效期内的百白破疫苗样品进行检验。涉事疫苗已全部封存并由企业完成召回。
长春长生生物公司自去年以来一直未恢复百白破疫苗的生产。武汉生物公司整改后,中检院对其连续生产的30批百白破疫苗进行效价测定,结果全部符合规定,结合现场检查,恢复生产。
释疑3:我国采取哪些措施保障疫苗产品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在《监管问答》中回应,我国已经建立起覆盖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接种”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拥有比较完备的疫苗监管体制、法规体系和标准管理,建成科学严谨的疫苗注册审批制度,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药品GMP和严格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上市疫苗全部实行国家批签发管理,并建立了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系统。
在批签发方面,为确保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安全、有效,在每批产品上市前由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资料审核、样品检验及签发,这种监督管理是国际上对疫苗等生物制品监管的通行做法,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各国政府对疫苗类生物制品实行监管的关键职能之一。
我国自2001年12月开始对百白破、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等5种计划免疫疫苗试行批签发,2006年1月1日起对所有疫苗实施批签发,对规范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疫苗生产监管方面,国家药监部门每年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一是按照药品GMP要求、中国药典要求、注册标准要求对疫苗生产质量控制进行跟踪检查。二是根据批签发、国家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收集到的风险信号开展飞行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缺陷,对企业采取要求整改、发警告信、暂停批签发、召回相关产品或停产等措施。
7月23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长春长生疫苗案件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进行系统分析,逐一解剖问题症结,研究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22日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今天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
一起案件,连日来引发关注。去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鸿茅药酒是“毒药”。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收回17个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国家药监局拟建药品安全黑名单
国家药监局拟建药品安全黑名单
今年6月初国家药监局还曾发布过“关于1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其中大部分不合格产品也是面膜。
柴胡注射液,是世界上首个中药注射剂品种,至今已临床应用70多年。此前,柴胡注射液作为“退烧针”在儿童发热治疗中应用普遍。
目前更有网民把谴责对象延伸到为修正药业代言的十来位明星身上,孙红雷、张丰毅、陈建斌、林永健等都曾为其代言。毒胶囊事件,不是什么铬超标的“质量问题”,而是胶囊产业中相当数量的企业使用“非食品原料”,明知故犯。
记者今日从河南焦作市获悉,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焦作健康元公司掺有“地沟油制药”事件介入调查后,焦作市政府也已组成调查组进驻该企业展开调查。公诉机关指控,焦作健康元是涉案地沟油企业的最大买家,近一半地沟油流向焦作健康元,其均价甚至比地沟油均价还低2000元/吨。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通报,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情况基本查清,抽检结果已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网站公布,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汇总公布。
国家监管部门的权威与公信,是构成民众安全感的一道底线。螺旋藻产品合格与否,不能只是简单给出结论,要让公众看到令人信服的检验报告。事实上,国家药监局第一次通报有产品“不合格”之后,就有企业质疑,其只通报检测结果,没有相关检验报告,“程序上有问题”。
2009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时任国家药监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记过处分。2009年12月9日,孙咸泽接替已升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的边振甲,转岗到药品安全监管司任司长。2011年6月,孙咸泽接替退休的肖岩,任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主任。
4月16日,鸿茅药酒公司生产中心总经理王生旺和总经理助理韩军在厂区办公室接受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专访。国家药监局4月16日晚发通报,要求内蒙古食药监局责成鸿茅药酒公司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