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在小区被一名骑车男孩撞伤,两个多月后坠楼身亡。老人的家属将骑车男孩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1万余元。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孩需要对撞伤老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老人的死亡不承担责任。
去年7月21日下午,在东城某小区车库出口附近,4岁的小明(化名)骑着自行车路过时撞到了吴老太(化名)。吴老太的家属称,老人被小明骑自行车从后面撞倒在地,诊断为股骨骨折。老人花费医疗费5000余元。当年10月10日清晨,吴老太从其居住的楼层跳楼自杀身亡。
年近八旬的吴某丈夫带着3名子女将小明及监护人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原告称,7月22日小明的姥姥到吴老太家中探望,表示愿意赔偿,并于7月28日为老人在骨科医院挂号。但因吴老太年纪较大,受伤后恢复慢,受病痛折磨导致严重抑郁,产生厌世情绪并跳楼自杀身亡。因老人骨折受伤是小明的行为导致,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1万余元。
但被告方否认了原告的说法,辩称吴老太受伤并非小明造成,小明的姥姥看望吴老太并为其挂号只是出于邻里间的关心,且其行为只是个人行为,并非小明和其母亲授权,而吴老太跳楼自杀属自己的行为,与小明没有任何关联性,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对原告所主张小明将老人撞倒的事实予以确认,小明应对吴老太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小明的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职责,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就吴老太坠楼身亡这一事实,因公安机关并未认定为自杀,原告亦无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其被撞伤有因果关系,因此小明对老人的死亡不承担责任。
日前东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小明及其母亲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6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今日(8月3日)凌晨6点30分许,南充市嘉陵区某小区,一名25岁女子从24楼坠下。
今天早上(7月26日),郑州市花园路农业路附近一小区,一名不满两岁的幼童从15楼坠落身亡,目前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
澎湃新闻5月24日从多个信源处证实,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马立军24日晨在单位坠楼身亡,事发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在该厅巡视过程中。
1月2日9点30分左右,西安市凤城一路一小区内,一名20岁女大学生不幸从12楼坠楼身亡,身上穿睡衣。
最近接连发生两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先是柳州市长落水死亡、随即恩施财政局长跳楼死亡。
昨天早晨,郑州东明路东沈街附近一小区内,一栋居民楼下围满人群,大家神情凝重,缅怀刚刚逝去的一位邻居。
又见小孩独自在家酿悲剧。前天晚上9点左右,郑州佛岗新居,一名5岁女孩从20楼坠下,当场身亡。
前天晚上9点左右,郑州佛岗新居,一5岁女孩从20楼坠下,当场身亡。
9月19日早上,在郑州西三环陇海路附近一多层小区里,一女子坠楼身亡,警方接警后迅速到场调查。
在郑州西三环陇海路附近一多层小区里,一女子坠楼身亡。
有学生称该男生是因面临即将到来的司法考试压力过大而跳楼轻生。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李克平是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人。2007年,他在山东省淄博市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华能辛店电厂(下简称“辛店电厂”)打工,从事玻璃钢烟囱内筒安装工作。当年6月25日,他和其他工友正在施工时,工地突然发生火灾。
昨天下午,在汉口天声街菜场附近,一名年过八旬的婆婆从8楼坠下,不幸身亡。事发时,一名中年男子正好从楼下路过,结果也被砸伤,所幸伤情并不严重。
事发时,一名中年男子正好从楼下路过,被砸伤,所幸伤情并不严重。
7月17日,咸阳19岁少女小琪(化名)从一小区33层坠亡,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渭城分局原局长付燕林被牵扯其中。8月12日下午,咸阳市纪委网站发出消息:因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付燕林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