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1日电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今日表示,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
交通运输部今日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
关于修订的原则和目标,魏东表示,此次修订的理念是基于“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重点解决提升高效率服务、保障养护资金稳定来源、使收费公路政策可持续发展和规范管理问题。修订的思路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的发展政策,规范公路管理,强化社会服务,促进建立收费公路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具体遵循了四个原则:一是“用路者付费”原则。通过税收提供均等化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主要由公共财政保障建设和养护运营管理的资金需求;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为特定群体提供效率服务的收费公路,未来收费公路将基本为高速公路。
二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原则。完善制度设计,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提高政府收费公路的偿债能力,确保政府性债务的正常偿还。
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原则。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规范的特许经营制度、合理定价,保障合理的投资回报,从而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原则。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良好的路况和服务水平。
魏东指出,通过修订要努力达成以下目标: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兼顾和保障不同用路群体的权益,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差异化公路通行服务。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通行服务。
台当局“行政院”已同意,“交通部”最快本周公布,并搭配两路并进协助业者转型,开拓岛内及海外新客源。报道称,这项补助措施主要是先帮业者度过难关,至少在转型找到出口前能支撑下去。
据新华社电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交通运输部1日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针对网约车的运营服务、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近日,交通部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就航班延误时的主体责任和权益保障做出规范,如航班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等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对出租车及网络专车的管理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意见梳理分析。
交通部正根据意见进行方案修改,修改后还会继续向国务院报批,如果顺利通过批复,预计2016年1月1日就能实施。
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交通部公布了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超1571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3.6%。
近日,有媒体报道,此前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收费公路亏损数据有所夸大,公布亏损是为延长收费期限提供“借口”。昨天,交通运输部新闻办公室就此做出回应,称交通部公布的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与国家审计署公布结果基本一致,不存在夸大的说法。
近日,有媒体报道,此前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收费公路亏损数据有所夸大,公布亏损是为延长收费期限提供“借口”。昨天,交通运输部新闻办公室就此做出回应,称交通部公布的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与国家审计署公布结果基本一致,不存在夸大的说法。
贷款不超15年说法不实;2013年整体亏损661亿元。
交通部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
交通部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2004年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随着打车软件的兴起,引发了出租车与专车之争,线上各种专车红包令人眼花缭乱,线下出租车动辄罢运。昨日,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式的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谈及上述现象时表示,正在制定指导意见,促进网络约租车,具体细则预计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