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周强在报告中表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许多令人记忆深刻的表达,比如六个决不: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此外,还将启动缺席判决没收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程序等等,都让人拍手称快。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中,无论依法惩处腐败分子还是努力解决民告官难问题,无论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还是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都见证了最高法恪尽职守,用履职为建设法治国家尽力,更塑造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与信心。这种信任与信心不断升华,就能提升对法治的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对于法院来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落实疑罪从无尤其备受关注。
去年有一起被判无罪的案件,受到多方好评,即福建念斌案。周强在报告中也提到,福建高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冤假错案,这是对法律的敬重,也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从制度安排上有力遏制冤假错案的产生,针对已产生的冤假错案更需要纠错和究责。去年,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比如呼格案。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这是令人欣慰的好消息。
对错案固然需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更重要的是铲除生成错案的土壤。这就离不了强化监督,从人大监督到民主监督,从检察机关监督到社会监督,一个都不能少。同时,以公开促公正,比如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推进执行信息公开。有句话说得好,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众看得见,才容易监督;看得见,也容易认同;看得见,才使正义更货真价实。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近年来法院正在不断推进司法公开,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和瓶颈,还能逐渐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这是自信,更是责任。
“奉法者强则国强”,今天我们要建设的法治国家,不只需要普通公民信奉法律,更需要司法机关信奉法律,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要实现公正,民众才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信仰法治成为公众的自觉选择,法治国家的根基就越扎实。
2010年5月9日,“赵作海案”的主人公赵作海在蒙冤11年后被宣告无罪释放。2010年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赵作海被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惩治“伪基站”和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惩治“伪基站”和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站在河南女子监狱的门前,红衣青年宋争光笑了。就在2月1日,宋争光收到了河南周口中院的立案通知书。
冤案与刑讯逼供,在实证统计上已几乎划上等号。
“刑事上的冤错案件,基本都与刑讯逼供有关。”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如是说。
“刑事上的冤错案件,基本都与刑讯逼供有关。”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如是说。
羊年春节前后,中国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全面深化改革意见先后公布,总共推出200多项相关领域的具体改革措施或任务。至此,中国公、检、法系统均出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文件,共涉及200余项改革措施或任务。
之所以再审,意味着“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这或可确定呼格吉勒图很快就能沉冤昭雪,终将被还以清白。期待呼格吉勒图早日等到正义,期待有错必纠与有错必究同时进行,更期待冤假错案不再出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日在介绍2014年主要工作时指出,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保护无辜者不受追究。今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今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出台十项措施,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工作,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0月12日,由中国刑法学会、河南高院、北京师范大学刑法科学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冤假错案的防范与救济”学术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自去年12月底起,这两起错案相继浮出水面,浙江省检察院、法院交换意见后认为,案件办错了,就要担当,就要纠正,就要赔偿,遂启动纠错法律程序。陈云龙也坦言,“这两起冤错案反映了我们监督不力、不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强化监督是职责。
在浙江省公安厅举行的“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座谈会上,省公安厅领导班子成员和11个市公安局长等交流学习,反思杭州两起错案的深刻教训。刘力伟强调,对于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无论是在职民警还是退休民警,无论是仍在公安还是调离公安,走到哪里也要追究其纪律和刑事责任;荣誉、记功、奖励一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