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全面依法治国”热议不断。多位委员11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时分别聚焦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精神培育、司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建言献策。
抓好“关键少数”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党员干部是法治建设理所当然的责任人。”巩富文说,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已成为当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临的一场“大考”。
他认为,之所以出现“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不遵法、不学法、不守法、不用法,使党纪国法在人们眼中沦为“橡皮泥”、“稻草人”,不仅损害了法治,也伤害了党的肌体。
他建议,要着力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各项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考核任用制度、追溯问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
司法改革:“去地方化”与“去行政化”不可偏废
“司法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全国政协常委、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认为,在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同时,应遵循司法规律,依宪依法进行,还要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二者不可偏废。
他认为,国内司法领域存在的不公,既有外部干预包括地方党政领导插手案件的原因,也有司法机关内部上下级打招呼和司法人员个人的原因。相比之下,后者所起作用更大。而且,许多外部的干预也是通过内部的行政化才起作用。因此,在司法“去地方化”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去行政化”。
“还应强化司法责任制和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正”,陈冀平建议,庭审要公开,并真正发挥裁判文书接受监督的作用。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敢”字当头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要‘敢’字当头,勇于冲破既得利益藩篱和传统计划经济理念的束缚,但简政放权也不能简单‘一放了之’。”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彭小枫认为,各级政府对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作用要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
彭小枫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曾成立专题组,在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深入调研时发现,片面追求取消和下放审批数量、一些权力下放和转移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能不能真放、实改,改到位、不反复,关键在于能否依法行政,于法有据。”彭小枫认为,应尽快研究制定《政府职能法》,对各政府部门的性质、法律地位、职责权限、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规范,依法制定和完善权力清单。 (高红超)
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6年度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2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并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选拔干部,有利于不拘一格降人才,让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人岗更相适。
至于由退休人员担任公益组织某些职务,贾西津认为可以:“公益组织自身肯定欢迎离退休人员加入,这有助于组织筹款,并加强与政府的联系。“公务人员退出公益慈善组织”的议论曾经风靡一度,此后各地纷纷尝试官办慈善组织的去行政化及转基金会,并且转型提速,还原了部分公益组织的民间本色。
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忙、任务重、压力大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基层司法人员面临的职业风险却与他们获得的经济、政治保障不成正比,导致基层司法人才流失多、招进难。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朱梁雄看来,基层法官普遍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而这些问题,又反照法院体制机制的缺陷,折射着未来司法改革的努力方向和路径探索。” 无论是“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都是一场触及多方利益的革命,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全员聘任制,除了一名正局级副校长,其他管理人员不设行政级别;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孙晓莉认为,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的坚冰难破,其背后的主要原因就是行政级别背后附着的巨大利益。一些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享受到了行政级别所带来的利益和便处,对于“去行政化”自然没有积极性。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孙晓莉认为,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的坚冰难破,其背后的主要原因就是行政级别背后附着的巨大利益。一些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享受到了行政级别所带来的利益和便处,对于“去行政化”自然没有积极性。
大学行政化对大学的伤害,根本上还是权力决定地位、官位决定资源分配的机制使然。取消行政级别,让大学摆脱行政化的制约,就是为了让大学有更多的独立性、自主性,能按照学术的规律办事。
去行政化,首先凸现的是公共性,而非企业化。公办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本就是公共服务和创新的策源地。就当下而言,政府部门与可以脱钩的事业单位脱钩,建立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观察事业单位能否真正打破“混搭”乱局的关键所在。
为使慈善组织回归民间,国内很多省份近年来大力推动慈善组织“去行政化”,取得不小进展。大量老干部在慈善组织任职,加大慈善组织“去行政化”的难度。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19日报道,日本的地方教育机构向来拥有较大的教育方针自主决定权。文部科学相下村博文表示,在教委和“综合教育施策会议”的职责分摊问题上:“在法律上的权责问题采取地方长官负责制。
据悉,近日召开的房地产行业内部会议透出信息,针对现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和观察。分析人士认为,政策出台后,市场成交量出现大幅波动,不少城市住房供应量减少,房价上涨压力犹存,恐使调控落入“越调越涨”的怪圈。“新国五条”出台后,个别条款引发市场争议。其中,二手房个税新政已致多地二手房成交量出现腰斩。各地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也祭出“限价令”等行政色彩浓厚的手段,造成市场供应短缺,房价上涨预期强烈。
“‘嫖宿幼女罪’初衷是加强幼女保护,但已引起公愤,因此要改名,但不能一废了之。徐昕建议,司法去行政化还要取消法院的数字管理,以及对法官的绩效考核。
[导读]参公管理是笼罩在这1万多名红十字工作人员头上的“光环”,红十字系统从高层到基层都留恋这个身份。备受诟病的中国红十字会的行政化体现为“有级别,有编制,有经费”,红会是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参公编制,由财政拨款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