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9日新媒体专电 “只需一天,牙齿就真的白了”,看了这样的广告之后小伙伴们是不是“Duang”地一下就精神了?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无中生有、杜撰效果;明星代言、催化市场,日化用品领域“吹嘘”风究竟何时休?
佳洁士领罚单 美白效果“P”出来?
“使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看到台湾艺人小S(徐熙娣)作为代言人,在镜头前唇红齿白、巧笑嫣然,你动心了吗?
然而,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这一广告构成虚假广告,已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603万元。
据了解,这也是国内虚假违法广告处罚案件中金额最大的一起。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缪钧表示,这是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按照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的。
“牙膏的作用一般是清洁,偶尔有防酸或脱敏等功能,美白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国家已经实施的《功效型牙膏标准》,必须出具“功效作用验证报告”才能宣传功效。
缪钧介绍,广告中使用PS技术可以理解,但如果将过度PS技术用于广告标的,就属于违反规定,广告标的必须维持真实性的原则。“例如在汽车广告中,PS蓝天白云好景色是没问题的;但在日化用品广告中,公然对标的物的实际效果造假,就必须付出法律的代价。”
“PS、忽悠、假冒” 日化洗涤领域“吹嘘”风需遏制
其实日化洗涤用品因虚假广告被罚并非新鲜事。2014年知名品牌欧舒丹、倩碧都曾在境外被处罚过,例如欧舒丹就因多款产品广告宣称有纤体功效被处罚。在国内,这种虚假广告也不少见,业内人士透露,其主要手法有三种:
一是技术手段、过度PS。早年曾有一位四环素牙的明星代言牙膏广告,也声称能“快速美白”,其实广告效果就完全依赖PS;
二是无中生有、杜撰效果。例如曾有洗发水声称能紧急修复严重受损发质,14天见效,又提供不出检验报告,最终被监管部门因虚假广告而处罚了200多万元;
三是移花接木、伪造结果。例如有洗涤产品请来明星代言,先拍好脏衣服的画面,再拍一件全新的衣服伪装成是洗涤产品的功效,清洁效果完全是伪造的,靠明星效应误导消费者,实际上也属于虚假广告的范畴。
“面对这些虚假广告,消费者只能依靠逻辑经验判断,没有办法查核广告效果是否真实。即使没有实际效果,也因为金额不大、或习惯了广告的夸大,不会去主动维权。”缪钧说。
而在网络传播效用越来越明显的今天,一些广告甚至不惜以低俗吸引眼球。2014年上海地铁车厢内曾有两位妙龄女子当众半裸更衣,有人及时送来衣物,视频疯传,这貌似是个人“任性”事件,而经上海市工商局调查,配合更衣递送衣物出现“泰笛洗涤”服务名称,实际上是公司的商业广告。这一行为违反广告法,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最终“泰笛洗涤”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47.5万元。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金定海表示,广告模特过度美化和夸大日化用品功效的现象在国内已经非常普遍。但国内法律对虚假广告的认定和标准拿捏还有很多模糊的表达,存在空子可钻。再加上广告经营者可能由于利润因素放松审查,也会造成广告主钻空子。“执法部门可继续加大执法和曝光力度。”
明星代言屡犯错 不能“Duang”地太任性
“不少明星在代言时,对于广告的虚假效果实际上是明知的。”缪钧介绍,虽然在上述案件中,代言人小S不需要负责任,但随着广告法的修订,如果明星对代言造假明知故犯,也需要负相应的行政责任。
从2014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中来看,明星未来不能再凭一句“不知道”就轻松推卸掉所有代言责任。草案中,不仅明确了广告责任主体,还加大对虚假广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例如规定,“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代言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不得不说,过去我国对广告代言人的追责比较轻。”金定海说,各界明星出名后,广告都成为其经济来源之一,而即使明知广告拍摄过程中造假、或产品有质量问题,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专家认为,想要明星在代言时不要“Duang”地过于任性,就需要为其戴上法律的“紧箍咒”,在审慎判定的同时提高虚假代言的成本,戳到明星的痛处。
“名人做广告是无可非议的,但不能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去忽悠消费者。”金定海说,法律修订后,还需要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方案和细则。打个比方说,明星的确试用过产品,感觉效果“DuangDuang”地,但一些技术性指标明星难有能力鉴别,就需要审慎判定代言人的责任,确认其明知后予以重罚。
根据《河南省工商局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办文〔2015〕30号)的要求,周口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整治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五大类”广告、非法集资广告、非法代孕广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等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根治”、“药到病除”,这些听上去很美的词语,常常是虚假医疗广告“忽悠”市民的惯用伎俩。5月26日,周口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十多家医院,在市经济开发区人民广场举办了以“整治非法医疗广告,引导群众安全就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教市民识别非法医疗广告。
对于药品广告,草案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和不良反应。草案建议,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三年不得代言其他广告。草案建议,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金定海表示,广告模特过度美化和夸大日化用品功效的现象在国内已经非常普遍。
佳洁士“P”出美白效果,涉虚假广告被罚603万。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金定海表示,广告模特过度美化和夸大日化用品功效的现象在国内已经非常普遍。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金定海表示,广告模特过度美化和夸大日化用品功效的现象在国内已经非常普遍。
近年来,在我国药品实体销售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售卖假药有向互联网蔓延的趋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铲除网上售卖假药的毒瘤,需要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的同时,普及药品安全以及辨别药品真伪的科普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新规,明确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人和推销者的法律责任。针对这种不法行为,《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因虚假广告推荐的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遭受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针对虚假广告泛滥、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修改后的消保法明确虚假广告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广告发布者、个人代言者要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虚假广告泛滥、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修改后的消保法明确虚假广告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广告发布者、个人代言者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增加: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更加活灵活现的是,“老苗汤”广告及视频显示,其代言人为来自“贵州西江长寿之乡”的黄美秀、张美爱等“百岁老人”。“老苗汤”广告所涉及的雷山西江的所有内容纯属虚假,违法事实确凿。
日前,有内幕消息传出,加多宝即将更换新广告。“难道加多宝再次心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