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这次大会有一个议程是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我们关注到曾有人批评全国人大立法权虚置问题。请问前几次大会都没有安排审议法律议案。而且,这次会不会定一个标准,就是什么样的法律将会由全国人大来审议?
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介绍,这次大会的议程之一就是审议立法法修正案的草案,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两年来第一次在代表大会这个层面来审议一部法律草案。根据宪法和立法法,制定或者是修改基本法律要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我们全国人大是每年召开一次,日常的立法工作由人大常委会来完成,无论是在哪个层面去审议,都要依照法律程序来进行。立法法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我们也称之为管法的法。今年我们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所以这部法律的修改就显得格外的重要。
傅莹说,这次法律修改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比如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人大地方立法权,也包括自治州人大。什么是设区的市,相当于地级市,比如张家口。为什么要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适应我们城镇化建设和改革的需要。下放的权力主要是涉及到比如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这方面的法律,下放这些立法权限能够更好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因为我们国家确实比较大,各地方的情况也不太一样。修改当中内容很多,我再举一个例子,为了加强人权保障,增加了一个规定,就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规章,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
傅莹说,这个修正案草案已经两次全文向社会公布了,内容大家都看得到,这些修改内容可以说是全面地反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记者 雷滢)
为提高立法质量,全面做好2016年立法工作,4月1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暨立法培训会议召开,部署2016年立法工作,同时对立法人员进行培训。
在其他城市推广立法权之时,除了要建设新的立法力量,更应该总结已有的经验和问题,避免重蹈覆辙。
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辐射有哪些?它们会造成哪些危害?如何防治?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使得辐射污染这个陌生的词汇走进百姓视野。
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明确了高标准粮田谁来建、谁来管、给啥好政策等问题。高标准粮田规划、建设涉及农业、水利等多部门,为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而实际无人管的现象,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的农业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傅莹说,这次法律修改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立法体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类似广告法这样,由行政部门起草、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流程已经成为行业立法的标准流程。
我们两地房产税改革的试点,之所以并不违法,就是因为有这样一个法规体系和授权链条。大的改革方向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控房地产市场,即大的趋势是这个经济手段里必须包括现代税制,包括现代税制里的直接税——房地产税。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列入2014年至2018年地方立法规划,通过立法对粮食生产加以保障。
12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张大卫、蒋笃运、储亚平、王保存、李文慧和秘书长张启生,副省长李亚出席会议。
7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将《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条例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土地出让金等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一直是财政预算中的盲点,政府非税收入取之于民,民众却不十分清楚“藏之于谁”?如今,我省将通过立法的方式,让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进入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日程。
喊了好几年,也没把《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喊出台。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有关部门在报告中透露,该办法已经起草完毕,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将积极推动该办法早日公布实施。
27日公开发布。它是对199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修订,中国共产党从此有了正式的党内“立法法”。(记者周英峰)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3月10日在浙江代表团发言,建议制定《编制法》,通过立法遏制“官满为患”的现象。惟其如此,必须以极大的决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调动公众和公务员的参与积极性,将这场注定不轻松的改革坚定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