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6日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6日在北京指出,截至2014年11月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覆盖全国219个地市、1563个县(市、区),大病保险基金总额达97亿元(人民币,下同),全年共有115万人次受益。
当日,国务院政策吹风会在北京召开,马晓伟介绍了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展情况。
马晓伟说,新农合制度是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占中国人口总数近2/3的农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多年来新农合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2014年,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维持稳定在95%以上,各级财政对新农合人均补助达到320元。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
马晓伟指出,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又开始推进了大病保险,对参加新农合农民22种大病进行保险,在报销基本医疗比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保障。这项工作在全国迅速推开,总共有97亿元报销数额,实际报销比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提高了12个百分点。
谈及新农合的信息化建设,马晓伟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实现参合农民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已经与9个省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互联互通,跨省医药费用的核查功能在部分地区初步实现。
马晓伟强调,2015年将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提高患者的保障水平。逐步将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以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形式加以巩固完善,实现与新农合普惠制报销政策和大病保险的融合。 (记者 董子畅)
为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焦作市决定探索在全省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参与全体人群的健康保障探路。
“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三年活白干;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焦作市因此推出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并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新路子。
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我国将推动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
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根据此前公开招标,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平安养老险上海分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太保人寿上海分公司联合承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平安养老险上海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承接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
2013年,我省制定《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选择洛阳、安阳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选择郑州、新乡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
资金筹措压力和医疗费用增长控制问题仍是重要障碍。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
河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全省18个地市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同时实施。参保居民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郑州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以来,不少农民直接受益,减轻了负担。基于新农合统筹基金与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之间的密切联系,郑州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与该市新农合经办机制改革协同一致。
郑州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以来,不少农民直接受益,减轻了负担。基于新农合统筹基金与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之间的密切联系,郑州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与该市新农合经办机制改革协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