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获准保外就医。下午三点半左右,陈水扁坐着轮椅,其子陈致中将其推至台中监狱大门口,并搀扶他上车。中新社发 路梅 摄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获保外就医1个月,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21日表示,保外就医案将在2月4日到期,台中监狱将决定是否延长期限。
陈明堂21日受访表示,陈水扁保外就医将在2月4日到期,台中监狱已联络陈水扁,月底将派人到高雄探视陈水扁,研究是否延长保外就医。台中监狱将审酌陈水扁病况后,签请“矫正署”决定是否延长保外就医。
陈水扁因涉及龙潭购地收贿等案遭判刑定谳,合并应执行刑20年。他在去年委托律师申请保外就医。“法务部矫正署”5日审查后,核准让陈水扁保外就医。
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宏为身负命案的罪犯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导致犯人再犯命案。吴堡县检察院称,负责该案件的法院审判长李宏,只是让李宏亮的父亲填写了一份保证书,就当作重新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导致杀人犯在闹市再杀人,涉事法官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公诉。
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宏为身负命案的罪犯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导致犯人再犯命案。吴堡县检察院称,负责该案件的法院审判长李宏,只是让李宏亮的父亲填写了一份保证书,就当作重新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8日对外透露,今年以来,11名罪犯因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被重新收监,包括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党委书记马必友,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原副局长叶荣达,广州市公共事业管理局原局长丁振武,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原计财处处长黄启修,广东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原副主任覃赛先等多名厅处级贪官。记者获悉,日前,经广州市编委批准,设立广州市检察院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等10个派驻检察室。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检察机关获悉,自2014年3月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目前已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5名原厅局级罪犯和8名原县处级罪犯重新收监。在专项工作中,陕西省各地检察机关还发现个别存在以假立功减刑、严重违反规定保外就医等案件线索,这些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罪犯即使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也将被收监。
近日,有网友发帖《广西阳朔牛B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反映称,原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殊不知,无论是保外就医的制度设计,还是司法监督和部门监管,均存在缺陷和漏洞,给了钱权交易可乘之机。
如果不让渎职腐败、弄虚作假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那么制度再完备,也难以抵挡得住利益诱惑下的各种“旁门左道”。2008年至2012年的4年里,检察机关开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2068人。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可是,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出现“一保到底”或“保而不医”的现象。“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
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出现“一保到底”或“保而不医”的现象。“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
十年有期徒刑,一天牢都不用坐,这是对法治尊严的公然挑衅。对“乱作为”等人的因素,先从制度层面着力,需对“保外就医”鉴定人资格、鉴定程序、鉴定书内容、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陈水扁将出席募款餐会,并接受医疗小组“全程不演讲,不受访”的建议。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日前,陈水扁出席感恩餐会消息一出,台中监狱便回应,若该活动与医疗无关,“保外就医”资格恐遭撤销。
中国台湾网5月16日讯蔡英文“就职典礼”即将到来,陈致中(陈水扁之子)16日表示,他父亲已经收到“520就职宴会邀请,还未决定是否出席”。对此,台中监狱典狱长黄维贤指出,此行程与医疗无关,不可出席;台湾网友则直指:出席就要抓回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