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 正在进入“大数据”时代的中国互联网,让你我能快速共享信息资源,拥有更高效的工作生活方式。然而,与此同时,信息泄露、网络水军、网文敲诈、有偿删帖等各种网络乱象此起彼伏。
为何会有种种乱象?为何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屡禁不止?网友纷纷质问日益猖獗的网络“潜规则”。针对如何杜绝这些网络顽疾,维护网络健康环境,网友给出了“药方”。
质疑:“网络打开犯罪之门,敲诈、删帖风生水起”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是互联网发展的“衍生品”,网络敲诈是指通过网络诋毁、迫害受害者公共名誉的方式向其进行敲诈。有偿删帖则是网络公关公司通过买通国内各大网站编辑和论坛版主,有偿为客户删除为其带来不利影响的新闻和言论。
“网络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工具、犯罪场所和犯罪对象。”网友“陶瓷”留言称,网络因其隐蔽、匿名等特点,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犯罪滋生了现实土壤,为不法分子打开了违法犯罪的大门,看似走上了一条轻松“致富路”,实则却是“不归路”。
网友“思阳”认为,尽管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创造了无限空间,但因其不规范的发展,为不法分子施展骗术提供了舞台,导致网络诈骗和有偿删帖层出不穷。
原因:“当事者投诉无门、取证难,让敲诈屡屡得逞”
网友纷纷追问:为什么不法分子能耐如此大?网友总结称,是市场需求量有增无减、拿钱消灾思维作祟、网络维权举证难等原因让敲诈屡屡得逞。
“只要市场有删帖需求,重金之下必有人铤而走险,”网友“祖尔”认为,强大的市场需求促使不法分子不停地追逐这块肥肉。
网友“小绿”认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目标往往是大中型企业。企业或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失误和漏洞,让不法分子“趁虚而入”,通过敲诈等手段威胁企业,使企业不得不花钱来消除“负面消息”。
“拿钱消灾的固定思维助长了歪风,”网友“泡泡堂”认为,一些企业谈网变色,忌惮网络的影响力,所以“私下给点钱,找网站内部人员去操作删帖”成了他们息事宁人的最佳选择。
同样,“受害人利益一旦遭到侵犯,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投诉无门、缺少证据、侦破难度大等遭遇,让当事者连吃“哑巴亏”,也让不法分子一次又一次地实现了敲诈的目的。”网友“灿烂风筝”说。
担心:“专项行动之后,敲诈、删帖卷土重来”
针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日益猖獗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但网友担心,不法分子沉寂一段时间后会卷土重来。
网友“月亮大侠”认为,由于网站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不法分子常常会选择在“风声没那么紧”时“重出江湖”,并发明新型行骗敲诈手段与国家严管措施“打游击”。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是被惯出来的,”网友“万千”感慨,由于媒体和企业缺乏顺畅的沟通机制,企业和政府还没摸索出有效的澄清机制,网站管理人员、公关公司负责人、执法者在各个工作环节对权力的不当行使和互相牵制,让网络犯罪的利益链条不断。
网友“钱兆成”也认为,由于目前执法部门处理相关犯罪案件比较被动,法律对网络敲诈也缺乏有力的制裁机制,导致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在网络空间里“屹立不倒”。
呼吁:“法治与自律并行,多方发力实现常态治理”
如何打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网友从制度建设、行业自律、法治探索等不同层面提出了建议。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有偿删帖界定为违法行为。
“不法分子有偿删帖和敲诈侵犯了当事人的言论权和著作权,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网友“塔塔尔”认为此次推出的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司法解释,标志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已初步形成,对建立和谐健康的互联网秩序意义重大。
网友“阿峻”建议,互联网公司应加强自律,强化对员工的管理和约束,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网站员工“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
网友“大黑”建议,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网友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敲诈者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网友权益。依法关停非法网站,推进网络法治化管理,真正促成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
网友“小明爸爸”建议,维护网络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部门、行政部门、互联网公司需要形成合力联合出击,斩断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这朵互联网“恶之花”,为网络秩序正本清源,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记者 黄玥)
”随着“3·15”这个特殊日子临近,一些企业在为负面报道和投诉焦头烂额,一些专业删帖公司(自称为“网络公关公司”)的生意则明显火爆起来,业务量日渐增多,删帖价格也水涨船高。(3月13日《扬子晚报》) 因为有所谓“网络公关公司”存在,消费者的声音被淹没,媒体的监督被消解,一些不良企业则因此变得有恃无恐、胆大妄为。
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第二批被依法关闭的“中国新闻热线网”“曝光网”等31家违法违规网站。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不断关闭和公布违法违规网站,是“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常态化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于10月9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明明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隐私权等很多权利,但当公民遭遇网络恶意攻击、诽谤时,却找不到合适的救济手段。
“如果电商公司未以合理方式提请用户注意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该协议管辖条款作出了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严重增加了消费者的诉讼成本和负担,应当认定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许英法官提醒电商,在对服务协议中协议管辖之类的关键条款应采取大号字体、加粗等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醒目方式予以显示,对消费者可能有疑义的条款可以通过备注等方式加以说明。
6月17日消息,广西百色市警方透露,一男子驾驶拖拉机途经凌云县加尤镇一公路,将一名摩托车手撞死后逃逸。事后,他遭同车人以举报相威胁频频敲诈勒索。忍无可忍后,他伙同亲友将敲诈者勒死并抛尸山洞。
南充市顺庆区一男子张某,用电脑合成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淫秽和参赌照片,并冒用纪委、“纪检监察厅”、“××电视台”等单位的名义寄送敲诈信件,试图以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四川省、湖北省、山西省等地共计50余名领导干部,索取钱财共计210余万元,其中两名受害人支付了钱款20万元。
拆开一封来自温州的信件,一对男女的艳照出现在眼前,而艳照中男子的头像竟是自己。拆开一封来自温州的信件后,许先生吓了一跳:一对男女裸身相拥的黑白艳照赫然出现在他面前。
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湖南“衡阳雷政富案”已经一审宣判,犯罪团伙12人均以敲诈勒索罪领刑,分别被判1年管制至14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权力勾兑的敲诈者更可怕,它的可怕……
为防止打草惊蛇,民警用纸笔写字授意小王告诉对方不能汇款,要求当面交钱并取回照片。民警提前赶到约定地点,布控蹲守,当晚20时许,将敲诈小王的张某抓获。期间,张某以小王同事的名义认识了小王的家人和同事。
电影《天下无贼》里,刘若英和老板偷情,被早有准备的刘德华逮个正着。最终,法院判决黄旭、陈亮、郭健三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分手8年的男友再次出现,让已为人妻且为人母的小罗(化名)旧情重燃。据刘某交代,其今年3月初通过朋友知道了小罗的微信号,便试着与小罗联系,没想到小罗没忘旧情。
据北京警方通报,一个谎称某网站环保频道主任的冒牌记者陈某,4年间伙同他人通过有偿删除其在网站自行发布的企业环境污染负面信息,非法获利600余万元。这也是2015年“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的全国首起刑事案件(4月4日《北京晨报》)。
作案人员:唐国清、漆建国、姜春艳(女)、龙明珠(女)、胡艺耀(女)、张秋英(女)、侯雨兵(女)、伍玉平、王育华 作案28起(其中敲诈成功21起),作案范围涉及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等4省多地。
这天下午,丽水出租车出城登记处,一名男子打车要去福建。” “八哥”告诉吴某,他通过自己的门路拿到了全国许多大医院的领导的个人信息,包括他们的联系方式以及照片。为了挣钱,吴某没有多想就应承下来,“八哥”也没有爽约,给了他几千块钱,让他住店打车,不用节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