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9日发布司法指导意见,首次对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问题做出规定。据悉,在起草该文件过程中,最高法对涉及非公经济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通过司法审判调研、与知名民营企业代表座谈等方式收集意见,最终讨论通过。《意见》突出强调各级法院要充分考虑非公经济的特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及时化解非公经济投资经济中的各类纠纷。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个体、私营等形式的非公经济早已成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一部分。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非公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遭遇侵犯的现象也是屡有发生,引发外界关注。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9日表示,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此次出台的《意见》重在为非公经济提供平等保护。“应当更加注重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发挥企业家才能。我们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突出强调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及时化解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
这份《意见》共有20个条款,从刑事法律的适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具体执行措施等方面对审理涉及非公经济主体案件提出原则性要求。孙军工表示,《意见》明确法院要正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要依法审慎对待,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以违法论处;违反有关规定,但尚不符合犯罪构成条件的,不得以犯罪论处。对于确已涉嫌犯罪的,应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经审理认为事实、证据存在疑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依法宣告无罪。”
当前,融资难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最高法民事审判庭张勇健庭长表示,法院将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着力帮助民营企业破解融资难,“民营企业融资时,商业银行可能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会更慎重,让民营企业感到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有担保方面、融资方面的创新做法,比如‘保兑仓’、保理、让与担保等新型的担保行为,对这样一些担保行为,一些创新性的市场主体做法,我们要尽量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从而通过这样一些案件的审理,能够维护或者是帮助非公经济主体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遇到的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干预非公有制企业自主经营的行政行为,法院也将依法纠正,正确审理涉及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海关监管等行政案件。最高法新闻法院人孙军工当天强调,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记者 吴倩)
根据该《意见》,限购限贷范围为主城区和开发区,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10月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官方网站曾公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2)自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我国新一轮医改已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制约医改推进的步伐。梁万年表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住建部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提出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实现共享发展。《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提前谋划,科学评估,规划先行,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含具体措施多达100余项。法院的执行查控能力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认定的前提和基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必须进一步提高执行查控工作能力。
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
最少给1000万元予以支持 今年5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印发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放出“大红包”
从今年4月5日获批开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经满四个月了。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共同参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的党建要有明确的导向性,这个导向性就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目的是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实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处理方式包括组织处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
《意见》提出,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生产、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规,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