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期,兰州市连发30余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案件集中、连续爆发,引发社会关注。
报案人数已上千
11月21日,兰州市又发生一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公司老板“失联”案件,兰州汉方食品经销部通过买保健品返还高息的方式非法吸储,目前兰州市报案人数已达1000余人。11月24日,甘肃鑫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板“失联”。进入12月份短短几天,已有2家投资公司“人去楼空”。
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兰州集中连续爆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据统计,目前已发生3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从发生的此类案件来看,大都是一些外地人到兰州注册空壳公司,用虚假的投资项目或者不具有实际价值的商品,精心设下骗局,通过鼓吹高回报的方式进行传销式运营,吸收社会资金,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公司法人或者负责人便立马“跑路”。
据王永胜介绍,已发生的投资跑路案有以下几大特征:一是高额回报、诱惑性强,二是隐蔽性强、潜伏期长,三是领域广、犯罪高发,四是受害众多、损失惨重,五是资金外流、追缴困难。
引发投资“挤兑潮”
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骗者多为普通群众,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老年人,不少人因轻信高额回报最终倾家荡产。82岁的市民顾学涛是一名受害者。此前他了解到,兰州市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店全国连锁、证件齐全,投资不仅安全,而且利率高,想多赚一份养老钱的他,先卖掉了房子后搬进养老院,将80多万元积蓄全部投资给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店。不料,该公司老板近日被抓、公司被查封,顾大爷目前血本无归。
“这些投资公司为什么会有执照,都盖着公家的章子,如果不开这个门,我们也不会进去。”75岁的受害者李瑛说。
甘肃一家投资集团总经理孙浩日前向记者表示,由于“跑路案”频发,客户们担心资金安全,纷纷前来要求退款。这波“挤兑潮”让很多公司措手不及,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这种情况在当地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
监管力度跟不上
今年以来,陕西、四川、山东、广东、浙江、甘肃等地频发此类“跑路”事件,涉案资金动辄上亿元。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兰州市共有各类投资公司1800多家,大多以直接吸收资金为主。
“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历来很重视,也下大力气进行过整治,但由于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投资公司在处理相关业务时,手段和方法非常隐蔽,使监管难度增大。”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贾洪文说。
采访中相关部门领导介绍,自从国家放低企业注册门槛以来,成立一个公司面向社会经营变得更加容易,数量猛增的公司和原地踏步的监管措施形成尖锐矛盾。今年6月份开始,开办一家公司逐步由“先证后照”变为“先照后证”,改革本意是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但配套监管措施没有跟上,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留下空白。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贾洪文等人认为,当前国家对非法集资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完善,下一步亟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
12日,郑州中院官方微信发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对于涉及人员众多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危害结果特别严重的,特别是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主犯,应当依法从严坚决打击。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今年5-11月河南工商部门将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关注,源于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违法线上金融活动日渐蔓延。
5月10日,全省银行业案防、安保、处非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银监局还联合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建立了反诈骗中心,共同打造了警企联合、技术反制、以专对专、以快制快的工作模式,共止付冻结诈骗资金8300余万元。
金融机构不是哈利波特,他不能变钱,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对借款公司做出全面的背景调查,不要轻信亲戚朋友的推荐,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损失。(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当前国内非法集资形势复杂严峻,案件高发频发,参与人数众多,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特别是网络借贷平台、投资(理财)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蔓延态势,“全域化、网络化、新型化”的发展特性愈发突出。
“理财平台”接连曝出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几起大案已被公安机关定性为非法集资。广州市金融局副局长邱亿通介绍,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件看,犯罪团伙实施作案的目标群体多为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中老年群体。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出现抬头之势,案件高位攀升,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特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积累了大量风险。
为扩大公司规模,重庆一对夫妻从最初向亲戚朋友借钱,发展到专门做宣传面向社会非法集资。
3月30日,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莅邓督导处非宣传工作座谈会召开。省银监局巡视员周勇等一行6人莅临我市督导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市领导贺迎、程军锋出席座谈会。
3月3日,襄城县国土局召开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大签名活动动员会。副局长戴安炜在会上指出,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广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意见》。
非法集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新规定要求,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注重挽回损失相结合,要贯彻宽严相济,体现区别对待,打击与保护并重。非法集资组织中的业务人员,能够及时退回所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可以从轻处理。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对此进行了解读。
此次国务院《意见》提出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提出“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进一步规范约束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困难和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