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关键在于法规实施,难点在于法规执行。因此,必须把强力施法、严格执法作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键、要害来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明确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着力强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应坚持思想先行,着力增强官兵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全军官兵充分认识厉行法治的极端重要性,真正从内心深处树起法治旗帜,自觉把法规制度作为一种信仰来追求,作为一种观念来崇尚,作为一种规则来遵守。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历来是建军治军的铁律,是一支军队能够屹立于世界强军之林的重要标志和保证。我军从建军之日起就以纪律严明而著称。正是由于军纪严明,才确保我军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仍然是军队改革建设的法宝、强军兴军的铁律。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有法治军队作支撑;实现强军目标,必须以坚强法治作保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必须依托法治来推进;保持军队良好形象,必须用法治来维护。因此,应从有效履行职能使命、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强大军队高度,认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地位作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依靠法律制度和条令条例规范部队各项建设。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科学的管理理念在军队管理方式上的具体体现。法规如果不被信仰、不被崇尚,就会形同虚设。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使全军官兵树立法规至上观念,实现对法规制度的真心拥护和真诚敬畏。要强化法规制度在军队全面建设中的最高权威、最强规范作用,任何机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行事、依法办事、依法活动,始终把法规作为最高准则不违反,作为高悬利剑不触碰,作为行为规范不逾越。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最高境界是启发自觉,使遵规守法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常态。正如朱德所说,我军的纪律“决不依靠打骂来维持,而是建筑在无产阶级的团结上面,用自我批评的精神、教育的精神,互相督促和勉励,达到自觉遵守纪律”。因此,应当引导官兵把学习法规、落实法规当日子过、当镜子照、当习惯抓,坚持做到办好每天必办之事、守好人人必守之规、尽好各级必尽之责,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贯彻落实建立在广大官兵高度自觉基础之上,实现内心规则与外在规则的统一。
抓紧完善制度设计和规则体系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立一套适合军事发展需求、符合军队建设规律的军事法规制度,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前提。经过八十多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我军包括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为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军队建设各个领域、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法规制度不完善,一些重要领域法规不够健全;法规制度指向性不强,向战斗力聚焦不够;法规制度质量不高,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有待提高,等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因此,应着眼实现强军目标,抓紧完善与国家法规制度相衔接、反映军事发展规律、符合部队实际、体现我军特色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突出我军特色完善法规体系。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必须进一步巩固、强化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不断把党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张和治军成功经验以制度、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固化起来,确保党的意志主张和决策部署在军队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
聚焦战斗力标准完善法规体系。战斗力是军队建设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军队的任何法规,如果偏离了战斗力标准,就会偏离中心、脱离主业。因此,应紧紧围绕提高军队战斗力,从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等方面,抓紧健全完善有利于战斗力生成、提升和高效释放,有利于未来作战组织和实施,有利于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科学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使军事法规真正发挥凝聚军心、协调军力、保证打赢作用。
加强重点领域建设完善法规体系。重点领域是军队建设和战斗力建设的增长点,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方面,对未来军事斗争有着重要支撑作用。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为依法建设、规范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特别要着眼促进国防和军事资源科学配置、高效利用,抓紧细化完善有关海上、太空、网络等领域军事斗争准备的法律法规,将部队战备、训练、作战、指挥等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努力锻造能打胜仗的精兵劲旅。
抓住重要关节完善法规体系。应注重固化军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把我军长期培养和形成的一整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规范化、法制化,建立以纪律为核心、有效制约权力、规范决策运行的法规制度;应深化军队改革立法,坚持依法进行改革设计,依法破解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依法推进改革实施,为我军顺利实现战略转型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全面推进法规实施和法规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关键在于法规实施,难点在于法规执行。因此,必须把强力施法、严格执法作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键、要害来抓。
坚持以法规制度规范部队活动。坚持将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到军队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依法严格训练、依法严格管理,始终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别要适应武器装备不断更新、作战样式不断变化实际,强化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相关法规的教育训练,统一标准要求,密切组织协同,推进实际运用,依法从严磨砺,提高用法水平。
坚持以法规制度规范个人言行。不断强化军魂意识、号令意识,用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一切工作、一切言行,确保人人都在法规之内、时时都在规范之中、处处都按规章落实,长期积累,潜移默化,点滴养成,形成部队执行命令、步调一致、守纪如铁、令行禁止的良好风尚。
坚持以法规制度规范监督执行。严格执法是确保军队建设健康运行的最后防线,必须筑牢底线,毫不放松。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等各项法规纪律,切实解决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问题,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不管地位多高,无论违犯了什么纪律,都要严肃追究、依法严惩,坚决纠正一些单位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大力提高党委领导依法从严治军能力和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军队各级党委和领导机关,既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组织实施者,更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引领示范者,其言行对部队官兵有着重大影响甚至决定性影响。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突出党委领导这个重点,强化各级领导机关的法律素养,切实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军队建设各种矛盾问题的能力水平。
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作决策是各级党委领导最经常最主要的领导方式和实践活动。党委领导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关键是要强化集体领导,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应认真贯彻《军队党委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落实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严格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注重集中党委成员和官兵意见,作出符合实际的部署决策,严格防止个人说了算、极端民主化等各种错误倾向。
坚持依法有力指导。领导机关违背规律乱指挥,是影响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实的突出问题。为此,应强化依法指导观念,善于运用法规制度开展工作、帮助基层解决矛盾问题,增强工作指导的政策性和规范性。应遵循部队建设发展和战斗力生成的客观规律,对那些实践证明正确并以法规形式规范的工作,要常抓不懈,不能朝令夕改;对那些法规没有定论、正在探索实践的工作,要大胆创新,不能因循守旧,以领导机关工作指导的法制化、规范化,促进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有效落实。
坚持依法秉公用权。党委领导坚持依法秉公用权,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所在。领导干部自恃特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是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巨大伤害。因此,应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纪教育,使其正确认识处理权力与法规的关系,确立权力必须服从法规的观念。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秉公用权行为的监督,保持惩治以权谋私、违法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权力滥用,促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全面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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